政府提打擊炒黃牛方案:購票實名制、紅館伊館受規管
俗稱「炒黃牛」的演唱會等門票炒賣問題猖獗,政府擬進一步推措施打擊,今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有關的考慮措施包括:修例將紅館、伊館等康文署場地也納入規管,日後炒賣有關門券即屬違法;採取「實名制」,機構出售門票時須登記購票者資料,甚至於票上記有購票者資料作核實;以及降低門票的內部認購比率,增加公開發售數量等。
《香港01》早前獨家報道,民政事務局將交代處理炒「黃牛飛」方案。政府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近期部分在香港舉行的流行音樂會,其門票於公開發售期間很快售罄,而該些門票其後於市場出售,叫價不時比起原價 為高,所以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政府應採取適當行動打擊「炒黃牛」。民政事務局的建議:
1.採取法律措施,修例將紅館、伊館也納入規管
文件指,《公眾娛樂場所 條例 》第 6(1)(b) 條不容許任何人以高於門票本身的價值售賣門票,但現時康文署轄下場地如紅館和伊館等,根據《公眾娛樂場所(豁免)令》(第172D章)無須領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因此前述有關售賣活動門票的規定並不適用於該些場地。換言之,修例後炒賣紅館和伊館演唱會門券即屬違法。當局提出,一旦立法 ,不僅娛樂節目門票,其他於康文署場地的所有售票活動 ,包括商業娛樂節目、藝術表演 、體育賽事 、 宗教活動等門票轉售,日後亦或受法例規管,此外,一些未滿座的節目也或受影響。
2.實名制
政府在文件中亦提到,訂立法例以外,其中一個可有效打擊門票炒賣的方法,便是要求所有租用康文署場地及使用城市售票網的娛樂節目主辦機構,必須於出售門票時登記購票者資料,甚至於票上記有購票者資料以供入場時核對觀眾身分,是否與購票時提供的身分相符,即所謂的「實名制」。文件提到,據康文署了解,節目主辦機構普遍表示不少購票人士對「實名制」購票模式有顧慮,當中牽涉私隱和實際執行上的困難,例如購票後能否轉名、入場前所需檢查程序的時間、 人手安排和主辦機構的成本等,主辦機構恐怕實行此模式售票會影響門票銷情節目運作而一般不傾向採用。
當局表示,明白現時在大型場地如紅館實行「實名制」購票模式時會有一定困難,觀眾亦須提早到達場地核實身分,例如晚上八時的演場會,觀眾 可能須於六時或更早時候到達。康文署會繼續與政府資訊科技總 監辦公室共同研究及合作,並透過將在明年四月成立的「智慧政 府創新實驗室」,邀請有關業界提交既能方便觀眾進場同時亦能 保障私隱的科技解決方案。在此之前,康文署將繼續容許主辦機構選擇是否實行「實名制」,亦會盡力提供協助和配合,以及與各節目主辦機構商議切合有關節目個別情況的可行票務方案。
除此以外,城市售票網亦會探討以抽籤方式售票的方案。但文件指出,據康文署了解,節目主辦機構一般認為抽籤方式牽涉複雜的運作細則,亦有欠靈活,不符合其銷售策略。
3.採取行政措施 增加公開門票供應
政府認為,二手門票價格反映供求情況。如能增加門票供應,有助減少門票轉售圖利的機會。根據康文署表演場地的租用條款,租用人如舉行收費活動並選用城市售票網銷售門票,每場節目在票價表上所列任何一種 票價的內銷門票,總數不得超過一個指定比例。該比例原本劃一 為不超過49%,但經與演出業界商討並檢討城市售票網的安排及不同場地的特性後,自2001年起將紅館和伊館的相關比例增至不 超過80%。而其他場地則維持不變。這表示在紅館和伊館舉辦的售票表演活動,主辦機構最多可保留80%的座位作內部銷售,而把餘下20%向公眾發售。以紅館座位上限為12000個為例,主辦機構每場最多可保留9600座位作內部銷售,向公眾發售的門票約2 400張。
當局在文件中指,即使現時首日內銷門票的平均比例仍然低於 80%的上限,在衡量不同理據後,當局認為紅館和伊館的內銷門票比例的上限有下調空間。但考慮到演出業界的關注,當局認為不宜立即大幅度降低內銷門票比例,而應逐步下調有關比例。
當局亦會考慮 加入其他較靈活條款,例如容許內銷門票上限以整個表演節目所有場數計算,並設應用新比例的表演場數門檻( 換言之,表演節目達到一定場數才需要應用新的內銷門票比例上限) 。
4.增加表演場地
文件指,政府已預留$200 億元在未來十年改善和增建文化設施,包括興建東九龍文化中心、興建新界東文化中心、擴建香港大會堂、 翻新香港文化中心等。西九文化區內多項文化藝術設施亦將相繼落成,首個表演藝術場地戲曲中心將於2019 年 1 月啟用。藝術公園已由今年初起,分階段開放供市民享用;位處藝術公園中央,設有黑盒劇場和户外舞台的自由空間將在2019年啓用。
演藝綜合劇場的相關工程亦進行得如火如荼。所有工程完成後,香港的表演場地將會大增。另外,日後啟德體育園內的主場館可容納約50 000 名觀眾,可供舉辦各項大型體育賽事,亦可作文娛及其 它用途,如音樂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