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自爆me too:童年時曾遭同母異父兄長性侵 將報警處理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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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近日遭廉署落案控告,指她兩年前參加立法會選舉時,涉嫌沒有遵從選舉法例,處置9項共22530元的選舉捐贈。她上周五(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她離開法庭時,有4名男女出現向她追數,其中有人指她誣陷兄長強姦。
李偲嫣今(14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童年時遭同母異父的兄長性侵,在她小六至中二期間,多次拍打其發育中的胸部和拉扯其胸圍。李偲嫣稱將會報警,並宣布與兄長脫離關係。
她又明言,所有傷害她的人都要「找數」,「我一定會如實處理,每一個傷害我嘅人,等於佔中三子,都係要找數 ,要攞我嘅公義」。
李偲嫣昨夜發放傳媒通知,稱將有「重要事件」向各傳媒友好及愛護她的朋友公布。她今日(14日)下午在記者會上指,上周五(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她離開法庭時,有4名男女出現向她追數,其中有人指她誣陷兄長強姦。
李偲嫣於記者會上聲稱,其中一名男子為其同母異父的兄長。她指控兄長曾於童年性侵犯她,包括於她小六至中二期間,多次拍打其發育中的胸部和拉扯其胸圍,又稱他曾以皮帶吊起她,脫光其衣服,只剩內褲,以雞毛掃虐打她。
李偲嫣又稱,7歲的時候被該名兄長以腳踢下體,導致休克近十分鐘。她指由小二開始被性侵,最後一次為中三,「嚴重」性侵超過10次。她稱曾向母親哭訴,但母親以雪條安慰她,著她不要告訴父親,否則兄長會被父親打死。
李表示將會報警,並宣布與兄長脫離關係,呼籲其他童年曾被性侵的女性亦要站出來。她又明言,所有傷害她的人都要「找數」,「我一定會如實處理,每一個傷害我嘅人,等於佔中三子,都係要找數,要攞我嘅公義」。
李兄長回應傳媒查詢時,否認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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