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副主席被拒續簽證】《FT》爆料:馬凱只獲批7日旅遊簽證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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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副主席、《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申請工作簽證續期遭拒,被認定與他曾主持FCC的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演講事件有關。
事件擾攘多日,馬凱昨晚終於從泰國返港,但《金融時報》爆料,馬凱只獲批一次過7日的旅遊簽證,比英國旅客一般可留港6個月的時間大幅壓縮。馬凱昨抵港時被傳媒追訪,他沒有評論工作簽證續期被拒一事,稱「很遺憾暫時甚麼都不能說」。
入境處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不評論個別個案;根據《入境條例》,凡獲准在港入境或逗留香港的人士,入境管制人員可向相關旅客施加逗留期限,及其他逗留條件。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副主席、本身亦是英國《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的Victor Mallet,被特區政府拒絕其工作簽證續期申請。(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面對有關工作簽證申請遭拒一事,馬凱連聲婉拒記者提問,只不斷重覆稱暫時不能評論事件。據報導指,馬凱入境香港時被查問一輪後才能入境。

馬凱(Victor Mallet)任職的《金融時報》今午發表聲明,指馬凱繼被港府拒絕續批工作簽證後,昨(7日)用以返港的施遊簽證,原來亦只獲批7日,「入境處並沒有提供一個解釋,為何只批出一個短時間的旅客簽證,我們會向香港政府當局尋求為何拒絕向他(Victor Mallet)續批工作簽證的解釋」。根據報導,一般英國旅客可留港6個月。

入境處:入境人員可向旅客施加逗留期限及條件

入境處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又指根據《入境條例》,除享有香港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任何訪港旅客均須接受入境管制人員的檢查和詢問,以確定他們的訪港目的及他們是否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

入境處又指,條例亦定明,凡獲准在港入境或逗留在港的人士,入境管制人員可向獲准入境香港的旅客施加逗留期限,及其他逗留條件。 

金融時報昨日發出社論表示,對當局拒絕向英國金融時報記者續發簽證的決定感到非常遺憾,並直斥港府當局拒絕就事件作出解釋,質疑拒續簽證是對在FCC主持民族黨演講的馬凱作出「報復(retrib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