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函批評吳敏兒專訪內容 梁振英facebook「感謝」信報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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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的幼女梁頌昕遺留手提行李在機場禁區外,就事件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的職工盟主席兼空勤人員總工會發言人吳敏兒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
她日前接受信報訪問時指梁頌昕行使特權和危害航空安全。梁振英即日去信信報反駁吳敏兒的講法,今日(19日)又在facebook開腔回應,不滿信報質疑他提的資料真確性。
吳敏兒其後在facebook回應指,「邊個係政治立場凌駕常識、明眼人都應該知道」,她更表示自己從事航空業多年,「真正嘅常識係航空安全唔會因為任何類型嘅服務而妥協。」
吳敏兒在9月3日的信報專訪中,批評梁振英幼女梁頌昕「行使特權和危害航空安全」。梁振英即日去函信報反駁,提出兩點聲明,「一是行李在交還前已經通過安全檢査」、「二是當年機場管理局發出的公開聲明,指出當年的一年內,共有超過五百宗為旅客的「酌情送遞」個案。」
信報今日(19日)刊登梁振英信函的主要內容,但就對他所講的「五百宗為旅客的「酌情送遞」個案」有質疑。
翻査資料,《明報》當年曾引用消息人士指出,該517宗個案均屬機管局失物認領處物件,與『行李門』性質不同,亦無類似統計。
面對信報的質疑,梁振英隨即同日在facebook回應,一方面感謝信報刊登他信函的主要內容,另外又再引用資料,以證517宗「酌情送遞」個案確有其事。
以下是2016年4月25日機管局發的詳細調査報告的第3.6段: “AAHK has established procedures that cover the handling of lost and found property....These procedures also include taking the found property into the ARA(airside) if the passenger is airside. For the period March 2015 to March 2016 some 517 courtesy deliveries of items were recorded, items including travel documents, bags, wallets, clothing and electronic items were taken from the landside and after the required security screening, into the ARA(airside) and returned to their owners.” 清楚說明這517宗是「送遞」。
吳敏兒其後在facebook反駁事件,稱就行李門事件,高院已經裁定空姐勝訴,惟遭前特首批評「政治立場凌駕常識」,吳敏兒稱「邊個係政治立場凌駕常識、明眼人都應該知道」,她更表示自己從事航空業多年,「真正嘅常識係航空安全唔會因為任何類型嘅服務而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