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案】終審上訴展開 黃浩銘:劏房比囚室小 基層生活更差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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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6月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期間,多名人士到場示威,當中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在內、共13名社運人士,企圖強闖大樓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原被判社會服務令,去年被上訴庭改判處入獄8至13個月。13人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聆訊於今日(7日)展開。
一眾被告於開庭前會見傳媒,黃浩銘指監獄環境雖然惡劣,但基層家庭的住屋有過之而無不及;林朗彥亦表示即使獲釋,只是回到外面這個更大的囚籠,呼籲港人要繼續爭取公義。

一眾被告於開庭前會見傳媒。(林若勤攝)

眾被告於九時許相繼到場,與旁人有講有笑,神情輕鬆。及後眾人手持「撒回東北規劃」的橫額、呼叫「政治覆核可恥」、「大量增建公屋」等口號。黃浩銘表示此為東北案最後一次正審,並預期將於今日結束,直言「未知是禍是福」,有可能要「再返去坐三五個月」。

黃浩銘又展示了一張劏房圖片,指自己於赤柱監獄的監房尚且有70餘呎,但社會上有極多劏房比囚室更小,呎價卻可與豪宅媲美,形容基層家庭的生活「比囚犯更差」。黃直指政府囤積逾2000公頃土地,卻要掠奪市民的土地發展,是非常不公道的行為,又呼籲市民下週六(15日)出席由土地公義聯合陣線發起、至政府總部的遊行,一同關注基層市民的困境。

林朗彥則表示即使獲釋,「出來卻是更大的監獄」,又指近年土地及民主等的發展相繼滑落,無論是否需要回到監牢,同樣是在囚,寄語港人要繼續爭取尊嚴及公義。朱偉聰及嚴敏華等其他被告亦指責政府帶頭虐待市民,又以刑期覆核打壓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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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志、社民連及工黨均有到場聲援,社民連梁國雄則遲了一步,於眾被告進入法庭後才到場。13名社運人士原於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獲判處社會服務令。其後律政司基於刑期過輕要求上訴庭覆核刑期,並於去年8月改判13名被告即時入獄8至13個月。眾人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各被囚至少3個多月後獲准保釋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