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港鐵工程質素沉降 與《建築物條例》監管範圍有關?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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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沙中線工程醜聞不絕,除被揭發有月台鋼筋被剪斷外,近日再爆出土瓜灣站和會展站的挖掘工程令周邊建築物沉降超標。
專業議政姚松炎指出,按照目前港鐵沙中線工程合約,港鐵工程屬政府工程,因此不受《建築物條例》監管。他形容情況「冇王管」,一旦工程出現問題,不但無標準可循,相關責任人更無須根據條例背負刑責。他質疑,現時制度或造成漏洞,令承建商有誘因不遵照安全標準行事。

港鐵沙中線再爆出沉降問題,路政署要求港鐵煞停工程。(資料圖片/蔡正邦攝)

《建築物條例》於二戰後、1955年制定,旨在就建築物及相關工程的規劃、設計和建造訂定條文,以確保建築物安全。然而,《建築物條例》亦訂明,屬於政府的建築物會被豁免,不受條例規管。

立法會建測規園界前議員姚松炎表示,港鐵沙中線工程中,紅磡站以外的所有車站工程,在建造合約上被歸類為政府建築工程;而僅紅磡站由於在兩鐵合併時,被納入九鐵資產,故業權不直接屬於政府,惟該站部分工程範圍,因涉及鐵路建造工程,被當局豁免受《建築物條例》部分條款監管。

他指,按照《建築物條例》,建築工程需按若干標準展開,倘過程中有違規情況,即屬違法,有關工程負責人需負刑責。

姚松炎表示,由政府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不論在調查範圍和方向上,都不足以全面檢討《建築物條例》不適用於港鐵工程的制度性問題。(莊恭南攝)

姚松炎指,沙中線連續出現鋼筋被剪斷及沉降等安全問題,其中更有承建商涉嫌造假;他質疑工程不受《建築物條例》監管,導致承建商「冇王管」,而有關制度安排,或是沙中線事件爆發的主要原因。

姚松炎亦表示,林鄭現時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無論在調查範圍和方向上,都不足以全面檢討《建築物條例》不適用於港鐵工程的制度性問題,促請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循制度角度調查事件。

專業議政召集人、立法會議員梁繼昌也表示,沙中線事件源於制度和管治問題,制服的崩壞不會只反映在一次工程上,質疑如立法會不引用特權法開展調查委員會檢討管制缺失,未來會有更多工程問題浮現。他強調,如立法會從該方向調查,不會與政府委任終審法院前非常任法官夏正民所領導的調查委員會的調查方向有衝突。他又呼籲,如建制派有政治觸覺,應該支持引用特權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