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梁定邦倡基建融資項目證券化 港珠澳橋可成投資產品
香港作為亞洲區的國際金融中心,擁有穩定的法制,在「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策略中都具有相當的優勢,有如連接中國和世界的一道橋梁。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新任主席梁定邦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本港在金融和司法行業具有專業人才,除了可發揮國際仲裁中心地位外,亦可推動融資項目。他舉例指,香港日後可考慮將大型基建項目「證券化」,透過各種融資方案,在仲裁以外,更多元化地協助國際投資者解決問題。
資深大律師梁定邦近日接替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擔任「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主席,推動國際法律的研究和發展。研究院近日舉辦論壇,探討與跨境投資相關的議題。
香港是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及中國最國際化的城市,曾任證監會主席及中國證監會首席顧問的梁定邦接受專訪時表示,香港的法制便利金融和貿易投資,除了協助公司上市、融資及擬訂合作協議,亦為企業在營商過程中提供專業的解決方案。
仲裁只是其中一個核心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是亞洲仲裁機構中的龍頭,但梁定邦認為仲裁只是其中一個核心,而香港比新加坡更優勝之處是鄰近中國內地,而香港在其他方面擁有的優勢亦遠超於這個範圍。他以基建項目為例,指出由最基本的投資者、建築工程公司、融資服務、協助項目達到市場標準,使工程符合安全和國際環評要求的機構;到最後將基建成果送達資產經理,尋找有興趣的投資者,或遇上商業糾紛時需要透過仲裁制度解決,香港在以上每一環中都具備人才和條件,而當中每一個環節都需要法律服務配合。
港可成建基項目證券化基地
梁定邦認為,香港具備上述優勢,待大灣區規劃出台後,將享更大的機遇。他提議當局可考慮將不同的建基項目「證券化」,向國際投資者銷售,「就好像港珠澳大橋,若他日大橋的流量達致可觀水平,就可以將不同的基建項目結合為證券包,包裝成具有一定回報率的投資產品,賣給大型基金或是讓公共投資者參與」。他認為,香港可作為推動建基項目證券化的基地,投資者受本港法律及金融條例保障,可有效地吸引國際資本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