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8000受清拆影響住戶可獲加強補償 黃偉綸指調整空間小

撰文:劉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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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就棕地賠償安排提出多項建議,為受清拆影響的人士加強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包括建議引入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安排,及提高津貼額至最高120萬元。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29日)出席立法會發展及房屋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時,表示約8000戶可獲加強補償,補償額需合理及符合公帑合理使用,調整的空間很小。他又指,搬村的可持續性低,但居民有機會獲原區安置。

黃偉綸回應自由黨邵家輝提問,表示會公道處理補償及安置安排,避免「博懵」情況出現。(林若勤攝)

黃偉綸今(29日)出席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及房屋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回應議員提問。

會上黃偉綸回應自由黨邵家輝提問,表示會公道處理補償及安置安排,避免「博懵」情況出現。黃偉綸表示,非登記寮屋基本上不獲加強補償安排,只獲加強搬遷補貼;已登記寮屋可獲的賠償,需視乎其居住年期及建築物面積,不希望安排令非法寮屋數目上升。

新民黨葉劉淑儀問道,會否就不同地區地價調整補償額。黃偉綸回應指,現時約8000戶可獲加強賠償,補償額需合符合理性,及公帑的合理使用,現階段進一步調整空間很小。

街工梁耀忠在會上指出,清拆行動對居民現狀有很大改變,建議參考菜園村做法搬村。黃偉綸認為,搬村做法可持續性低,菜園村是例外,並指居民有機會獲原區安置,將作彈性安排。

對於政府加強特惠金至最高120萬元,梁耀忠又指,只有面積約1000呎的建築物才可獲120萬元,細面積寮屋有機會只獲40萬元,比原有60萬元低。黃偉綸回應指,普遍情況下,受清拆影響住戶將獲更多賠償,重申政府從沒說過所有受影響住戶都能獲120萬元賠償。

在家庭成員資產限制的情況下,任何一名家庭成員擁有物業,將不獲公屋安置安排,民主黨尹兆堅問道,該名成員可否從寮屋持有人中除名,讓其家人能搬到公屋。黃偉綸表示,這種情況下可作分戶安排。方案稍後將交到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