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定康反駁梁天琦案言論 重申公安條例違反人權

撰文:林景輝
出版:更新:

前港督彭定康早前指梁天琦被判囚一事,顯示《公安條例》遭濫用,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批評,指現時的暴動罪是由英國《普通法》定出。彭定康今日撰文解釋,指自己只是批評《公安條例》直接違反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非判刑本身。

彭定康反駁梁天琦案言論,重申公安條例違反人權。(資料圖片)

彭定康指,他會重視曾批評銅鑼灣書店店東李波由香港被帶返內地一事,明顯違反法治及香港自治的人;又質疑《人民日報》「是誰(who was it)」,認為它於七警案後批評法治不公,卻非來自人權組織或海外數以百萬計關心香港的人;最後他直言,香港人擔心自治權遭收窄,消減基本權力,令不少有威望的年長以至年輕人,道出另一個故事,以及近期移民離開香港的意見。

他又稱,香港政府需要解釋為何不依從人權公約,此舉難免令人擔憂,政府下一步會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