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范椒芬不獲續任科技園主席 政府消息:換人利推動創科工作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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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連續出任科技園董事局公司主席4年的行會成員羅范椒芬,本月底任期屆滿後,將不獲續任。政府消息表示,羅范椒芬再過兩年便滿擔任同一公職最多6年的規定,需要離任,不利於未來數年政府推動一系列創科發展的工作,故換人是好事。

政府委任公職有所謂「六六原則」,即同一人同時最多只能擔任六項公職,以及擔任同一公職最長為六年。羅范椒芬擔任科技園董事局公司主席僅4年便離任,情況並不多見,政圈流傳是林鄭要求她提早離任。

政府消息不評論羅范是否因與創科局局長楊偉雄不咬弦以至被迫退的傳聞,但強調羅范提早離任將有利於對政府推動創科工作。該人士解釋,港府未來數年會陸逐推出創科措施,若羅范在兩年後才離任,會造成工作銜接問題,在這情況下,倒不如趁今月底約滿退下來,由有望做滿六年的新科技園主席協助推動未來創科工作。

羅范椒芬2014年獲時任特首梁振英委任出任科技園主席,接替前屆主席蒲祿祺,任期兩年,至2016年再獲續任至今年6月30日。羅范椒芬曾任教育統籌局局長及教統局常任秘書長,2006年執掌廉政公署,期間被揭發教院干預風波,翌年年6月向行政長官請辭,並獲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