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委員會建議譴責鄭松泰 梁美芬:爭取5月9日提交大會討論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被指前年十月,在立法會會議廳倒插國旗和區旗,遭謝偉俊動議譴責,調查委員會主席梁美芬今(11日)向立法會提交的調查報告指,委員會一致裁定,鄭松泰的行為足以構成被譴責。
梁美芬表示,希望譴責議案可在5月9日提交立法會大會討論,她又指,委員會已經對事件作出建議譴責的結論,最終立法會大會是否夠票通過譴責議案,或會否繼續從其他渠道追究,並非委員會的考慮。
梁美芬表示,自己曾兩次參與立法會就譴責議員成立的調查委員會,而今次是首次就議員行為不檢及違反誓言得出一致調查結論。她指,相比上次就譴責立法會前議員甘乃威所成立的調查委員會花費96小時及召開57次會議,今次調查委員會只用了18小時及召開8次會議就完成調查報告。她又指,在調查過程中,亦出現了一個法庭審訊過程,因此委員會預留了充裕時間等待法庭裁決後,才提出結論和撰寫報告。梁美芬形容,法庭已作出有關刑事案件的裁決,而立法會今次則是執行「家規」。
張國鈞:鄭松泰採不配合、不評論態度
調查委員會成員、民建聯張國鈞表示,鄭松泰在調查過程中採取不配合、不評論的態度,而委員會則抱著公平公正態度舉證調查,惟譴責議案仍需交回立法會大會,讓議員就報告進行表態,希望議員就事件作出符合法律、公道的決定。
工聯會陸頌雄強調,議事廳是莊嚴、並非小朋友玩泥沙的地方,希望議員在大會投票時,基於事實,投票支持譴責議案。自由黨邵家輝表示,是次委員會各成員判決一致,認為在立法會內不允許作出侮辱國家的行為,希望鄭松泰好好反省。
不過,報告顯示,該調查委員會並無泛民議員加入,而邀請的43名證人中,亦只有7人願意到委員會作供。梁美芬就表示,不能因為有人不加入委員會或不願意作供而不進行調查。她又指,委員會今次沒有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強迫任何人出席聆訊,她稱,部分議員不願意出席委員會接受取證,是他們自己的選擇,強調有關人士絕對有權到委員會說明觀點。
被問及調查是否涉及公帑開支,梁美芬就指,上次就譴責甘乃威成立的調查委員會花費156萬元額外開支,但是次調查,在立法會秘書處協助下,沒有產生任何額外開支。
委員會報告建議立法會譴責鄭松泰,梁美芬就表示會爭取在5月9日的立法會大會上討論譴責議案,至於議案是否能夠獲得立法會大會3份2大多數通過,梁美芬指,委員會已盡責完成任務,而反對派議員是否「護短」,反對譴責,則是反對派議員自己的選擇。她強調,報告研究了許多相關的判決和案例,才作出一致裁決,相信會成為立法會重要的歷史記錄,令日後新加入議會的議員行為有所收斂。她又指,基於委員會成員一致裁定鄭松泰行為構成譴責他的理由,因此委員會成員屆時會投票支持譴責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