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綜援人士或須參與無償工作 陳國基:希望不與社會脫節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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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推出新的綜援計劃,規定15至59歲健全而失業的綜援受助人,每星期須參與一次無償工作。政務局局長陳國基表示,這安排是希望他們不會與社會脫節。
新計劃下,15至59歲健全而失業的綜援受助人,每星期須參與一次無償工作,為期最少一小時,直至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違規者及他的家人將被停發7日綜援金額。
陳國基今日(23日)表示,政府希望協助有能力工作的人去找工作,在新的安排下,若該人士真的找不到工作,政府亦希望他做一些義務工作,目的是希望該人士不會與社會脫節。「他的能力、身體無問題的話,我們希望他能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最終脫離綜援行列。」
對於每周最少一次、每次最少一小時是否合適,陳國基表示會視乎成效再作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