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訪越南 提出香港六項獨特優勢助當地企業對外發展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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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到了越南胡志明市,參加以「香港:越南商界通往中國及其他地區的普通法門戶」為主題的研討會及交流晚宴,向參加者提出香港6個獨特之處,能協助越南企業打開通往內地、亞太地區及更廣泛市場的大門。

林定國表示,越南人或會提出,可以透過同樣實行普通法的新加坡,通往中國及其他地區的市場,為何偏偏要選擇香港?他提出香港有6個獨特之處,指香港除了協助越南企業進入內地、亞太地區及更廣泛市場,亦能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務,特別是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是企業從成立業務、協商、簽訂合同,甚至發生爭議時重要的生意伙伴。

法律制度穩定、獨立

林定國提出香港第一項獨特之處,是有穩定的法律制度。他指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是中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沿用普通法受到基本法憲制性文件所擔保。第二是有值得信賴、獨立的法律制度,「香港政府在法庭也有輸有贏」,而且有來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知名法官,被任命成為香港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而香港終審法院的裁決不時在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被引用,反映香港司法制度在全球享有很高的聲譽。

第三項優勢是友好的商業環境,香港實行雙語法律系統,加上實行實體法,是國際商界一直所熟悉的,有助海外企業來港營商。而港府近年亦非常積極推出新政策吸引外商來港投資,包括降低稅率、推動在香港設立家族辦公室。此外去年推出了試點計劃,海外人士來港參加仲裁程序,相關訪客毋須簽證即能參加。

第四項是香港擁有可靠安全的投資平台,林定國指根據《基本法》資本可自由在香港流動,沒有外匯管制,同時受到嚴格的法規保護各人的投資和財產。

與內地有相互法律協助安排

第五項是香港擔當超級連繫人的角色,與內地有相互法律協助安排,是內地以外首個仲裁地,當事方可以向內地法院申請臨時措施,包括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及行為保全,保障外商在香港進行仲裁期間,其資產受到保護。

第六項是香港擁有豐富的國際法律人才,他們不但懂得雙語,更重要是理解中國文化,在處理仲裁和調解時能充當完美的演繹者,不少在港的國際性律師事務所,在內地亦設有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