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規管「漂綠」 謝偉俊批假大空、不應動輒立法:試吓改漂民主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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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早(27日)繼續討論打擊企業偽環保的「訂立規管漂綠專屬法規」議員議案,議員謝偉俊列出七大原因,對原動議及修正案有保留,並指「漂綠」議題「假大空」很多人不認識,並借題發揮指「試吓改做『漂民主』、『漂法治』、『漂盛事』,我哋而家都係好多呢方面嘅問題㗎啦」。

謝偉俊表示,就一些很多人都不認識的概念很難立法,應該以「皇道」的宣傳教育為主,又說「動不動就話立法、動不動就話要盡快過咗佢呢,呢個絕對唔係香港咁多年賴以成功嘅社會」。

謝偉俊(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指「漂綠」概念無人識:都唔知立咩法!

謝偉俊列出七點難以支持議案的原因,認為「漂綠」難以定義,「簡單講句啦,即係『假大空』咁解啫,我哋而家好多嘢都係『假大空』,『漂綠』呢個名詞我哋唔認識嘅話呢,我哋試吓改做『漂民主』、『漂法治』、『漂盛事』,我哋而家都係好多呢方面嘅問題㗎啦,但係咪真係要規管呢,我哋好有保留嘅。」

他指「漂綠」規管非常廣闊,涉及企業產品、服務、理念、架構和宣傳等,「我哋點規管呢個『漂民主』、『漂盛事』呢個局面呢,相信好難立例嘅」。謝偉俊又說:「通常立法係某啲事去到好氾濫,唔好唔得啦,好猖獗,嗰陣時先講立法,而唔係一講個個都唔知咩嚟,就猛話立法,都唔知立咩法!」

謝偉俊認為《商品說明條例》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已可規管偽環保,如有不足可改善現行法例。(資料圖片)

認為商品說明條例及證券期貨條例能規管

謝偉俊指很多西方國家濫宣傳ESG(環境、社會和管治)概念,結果引來反彈,才要立法規管。他認為香港遠遠未到此地步,而且《商品說明條例》及《證券及期貨條例》已提供足夠保護框架,只需檢視現行法例是否完善,不足便作改善已經足夠。

借馬王祿怡為例 呼籲勿令經濟百上加斤

謝偉俊又用70至80年代「馬王」祿怡為例子,籲毋須令市民商界百上加斤:「主席你係好識跑馬嘅,當年三屆馬王祿怡孭150幾磅,簡直係唔人道嘅,當然而家已經有135磅最重限制,但當年未有嘅時候,馬王都畀你壓到瓜老襯咁滯呀你話點跑呀?何況我哋而家經濟已經係非常之緊張」認為再添相關法例不合時宜。

謝偉俊認為在現時經濟環境下,談訂法規規管「漂綠」不合時宜(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至於如何應對偽環保「漂綠」、推廣真環保,謝偉俊表示「皇道」的方法是宣傳教育:「呢啲咁虛無嘅概念,包括『民主』、『法治』呢啲,好難用規管嚟做嘅,都係宣傳為主嘅。」

不應以立法數量定義議會有效率和成功

之後謝偉俊話鋒一轉,表示不應事事立法,亦不應急於立法,更不應認為立法多且快就是好事:「特別當我哋立法會同事好似都比較覺得立到法就係有效率,立法多就係好事,但我作為咁多年嘅大律師、律師同埋議員呢,我可以話畀大家聽,立法係最後嘅手段,唔應該隨便話立法,好似希望做至啲成績出嚟,『今年立法幾多條呢』,於是就好似有效率啦、成功啦,我哋係勤力啦。立法係因為社會上有一啲好猖獗嘅行為,一啲好廣泛嘅問題出現咗,而並不是可以用宣傳、指引(處理),作為最終手段唔立唔得嘅時候先考慮立法,並不是隨便話立法。」

謝偉俊認為,立法會不應覺得立到法就是有效率,立法多就是好事。(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他解釋,如今議會相對有效率,但勿忘立法過程應該慢工出細貨,讓市民社會清楚知道有何問題出現,未能解決,才提出立法:「動不動就話立法、動不動就話要盡快過咗佢呢,呢個絕對唔係香港咁多年賴以成功嘅社會」。他指香港需要較寬鬆嘅環境,讓大家有機制去搵食,去維生去從商,去自由地追蹤目標。他重申,若社會未去到成熟階段已經做很多法例:「我哋都未明咩叫『漂綠』就去話立法喎,我反對!」

不過,多名發言議員敦促政府必須正視「漂綠」,認為依賴《商品說明條例》未必足以應對情況,宜訂立專屬法規以有效監管和懲處「漂綠」行為。

林筱魯:應制訂自己法規建碳足迹核算

林筱魯指本港關於漂綠的立法相對空白,部分上市公司的年報,涉及環境、社會及管治與世界綠色組織(ESG)部分的相關內容空洞,欠缺具體數據和訊息,而依賴港交所指引或個別法例,難以禁止「漂綠」行為。

他認為香港是亞洲的綠色金融樞紐,應制訂自己的法規和國際認可的綠色標準及清晰指引,建立碳足迹核算,擬定監管標準和認證平台,為企業提供更公平的競爭環境,讓真正踐行綠色低碳的企業得到認可。但他強調不能純粹抄襲或借用外國的做法,否則容易被人牽着鼻子走。

盧偉國:商說例不足以規管企業虛假綠色聲明

工程界議員盧偉國指在環保意識深入民心並融入日常生活的當下,有企業或組織出現「漂綠」實難以避免,例如在產品或服務隨意加上「綠色」,「可持續」或「地球友善」等標籤,認為單靠《商品說明條例》對企業的虛假綠色聲明作規管,顯然跟不上當前社會發展的需要。他建議政府應多管齊下,考慮制定專屬法規,為綠色產品或服務的管制框架,有效監管及懲處漂綠行為,保障消費者、投資者及各類企業的立法權益。

政府稱會多方位打擊「漂綠」

財經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回應指,企業「漂綠」行為會成為綠色發展的阻力,誤導公眾,影響對相關環境行動,產品和項目的信心,為確保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政府與金融監管機構會推行多項措施,多方位防範打擊「漂綠」。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指,局方會密切留意相關投訴和舉報數字,檢視不良營商的趨勢,從而作出應對策略。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表示,會配合相關政策局和監管機構或持份者,提供氣候變化與碳中和等專業知識,協助可持續金融健康發展,防範企業利用低碳環保作為幌子,誤導甚至欺騙消費者和投資者。

最終,訂立規管漂綠專屬法規的無約束力議案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