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潛逃者特區護照 羅冠聰稱早已交英政府 黎棟國:仍可回港

撰文:何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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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12日)早上憲報刊登公告,撤銷正潛逃英國的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特區護照。其中三人作出回應,羅冠聰稱2021年起已不再使用特區護照;劉祖廸聲稱從未擁有特區護照,一直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而蒙兆達則稱終有一天會取回特區護照。

立法會議員、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撤銷特區護照並不等於失去中國國籍,六人仍可回港,只要向香港入境處申請旅行證件便可。

政府刊憲內容指明向該六人實施以下四項措施:「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此外,向大律師霍嘉誌再施加「執業資格暫時吊銷」措施,以及向蒙兆達、蔡明達施加「暫時罷免董事職位」的措施。

羅冠聰今日在Facebook發文指,2020年向英國申請難民庇護,將特區護照交給英國內政部,故2021年起已不再使用特區護照。劉祖廸同樣發文指,聲稱從未擁有特區護照,一直只持有BNO。蒙兆達也發文說,終有一天會取回特區護照。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表示,今次行動不排除是為了向將來有可能干犯國安法的人,展示潛逃的後果,因為即使涉案人沒特區護照,提供庇護的國家都可以發出短期的旅行證件。對於劉祖迪稱自己從來沒持有特區護照,葉劉淑儀相信涉案人是曾經持有特區護照,入境處才會撤銷護照。

香港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表示,撤銷特區護照並不等於失去中國國籍,6人仍是中國人。(馮子健攝)

立法會議員、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今早表示,撤銷特區護照並不等於失去中國國籍,他們仍是中國籍;失去特區護照代表六人身上無有效的旅行證件,若要離開身處的地方,就要向當地部門查詢是否需要簽證、文件。他指六人仍可回港,只要向香港入境處申請旅行證件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