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曾指要對軟對抗、假新聞高度戒備 今「叫停」立法原因何在?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23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說,「假新聞法」不在本屆政府立法議程上,並表明不會透過法律手段打擊「軟對抗」,因「軟對抗」行為並沒有違法。特首李家超同日被問到會否立法或動用23條應對「假新聞」時,亦表示可以自律,就由業界自行處理,明言可以不立法就不立法。
政府過去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的時候,多名官員曾先後表示,正研究法律手段打擊「軟對抗」及「假新聞」,更曾一度表示研究訂立「假新聞法」。不過,最新發展反映政府的取態已有變化,儘管李家超的回應仍留有一線,但結合作為政府法律顧問的林定國就「軟對抗」和「假新聞法」的表態,預計相關工作已「叫停」。
有政府人士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已涵蓋煽動罪行,並禁止傳播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虛假陳述,相信相當程度上已能應對虛假訊息的放發,現階段實無必要再另訂「假新聞法」。至於建立「軟實力」抗衡「軟對抗」,也不是依靠立法可以成事,當局會再研究下一步走向。
鄧炳強多次指研究「假新聞法」立法
自《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中生效後,香港進入由亂及治階段,但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在2021年5月表明,政府正研究制定「假新聞法」,以應對「錯誤信息,仇恨言論和謊言」,但她當時未有提出立法時間表。及至李家超領導的新一屆特區政府上台後,依然層對「假新聞」和「軟對抗」高度戒備,2022年6月28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說政府正研究「假新聞」定義,稱「假新聞」隨時危害國家安全,因此正研究以立法或行政措施規管「假新聞」,稱最簡單的界線是「有否意圖發布自己也不相信是真、不理會真假或明知是假的訊息,而該意圖是危害他人和社會。」
鄧炳強當時認為,「假新聞法」無礙新聞自由,又建議新聞界成立具公信力的團體,確認哪些是專業新聞從業員,並擬定基本傳媒道德標準。
到了同年9月26日,鄧炳強接受《Now新聞》訪問時說,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正研究透過立法或其他方法,以應對假資訊,又指一些已被檢控的傳媒報道假消息,令人憎恨政府和分化社會。
李家超去年稱 若問題可控不用訂假新聞法
到了2023年,「假新聞法」否立法就已經有「鬆動」。2023年6月29日,李家超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說,「政府曾稱會研究規管「假新聞」,李家超指問題可控,不嚴重」,又指任何立法工作必要考慮是否有需要,「我的態度是,如果不需要立法,最好不要立法」,認為若自我規律下行業操守問題可控,就不用立法手段處理,「不會因為傷風咳,就當是癌症處理」。
推動23條立法 政府高層屢提以法律應對軟對抗
「假新聞法」去年中「變調」,但同期政府仍然表現「強硬」誓言必須打擊「軟對抗」。鄧炳強在2023年7月3日接受《文匯報》訪問時說,執法部門會繼續偵測危害國家安全的勢力以「軟對抗」手法散播反中亂港訊息,包括「網上巡邏」,並追究涉及違法活動人士或組織的刑事責任。
同年7月17日,鄧炳強接受《中通社》訪問時說,推展23條立法時,會考慮香港社會近年情況,以及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包括注意「軟對抗」和網絡方面的缺口,以優化現有法例及制定有效實的方案和條文。
李家超、陳國基亦曾提及法律制度應對
除主理保安事務的鄧炳強,政府其他高層也有提及以法律應對「軟對抗」。2023年3月17日,李家超在北京拜訪多個中央部委後見記者時,就提及香港有國安風險潛伏,亦有人嘗試做「軟對抗」,所以有需要盡快就23條立法。
同年11月4日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接受《文匯報》訪問時,提到《基本法》23條立法,他說如果香港沒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去應對「軟對抗」和外部勢力干預等,香港就有可能永無寧日,發展或民生都完全是空談。陳國基當時強調,特區政府會為23條立法做好公眾諮詢,讓市民明白立法不只是憲制責任,亦有應對「軟對抗」、外部勢力干預的需要。
及至11月10日,鄧炳強接受《文匯報》訪問時,亦有提及以法律應對軟對抗。他稱《香港國安法》落實後仍有反中亂港份子死心不息,以所謂「軟對抗」方式「負隅頑抗」,為此,特區政府除了以法例應對外,還會做好宣傳教育,讓市民不會被人煽動。
當時鄧炳強說:「這正是『軟對抗』惡毒的地方,很多時他們好像不犯法,但有時卻會僭越犯法的界線,或者他會煽惑他人去犯法,但自己卻不犯法,所以我們除了用法例應對外,亦要清楚告訴香港市民,當『軟對抗』出現時,千萬不要被人煽動到,要明白這些人不是真的在搞甚麼藝術,不是真的要甚麼自由,只不過利用這個方法去危害國家安全。」
林定國:沒法律手段打擊軟對抗
不過,今日的《南華早報》刊登林定國的訪問,他在訪問中表明,不會透過法律手段打擊「軟對抗」,認為本港應效法外地,以建立軟實力抗衡「麻煩製造者」的抹黑。林定國說,「軟對抗」通常是指錯誤、誤導、不公正的訊息,舉例指「例如指香港已不再是國際金融中心」、「成為金融遺址等」的言論。他說儘管不喜歡「軟對抗」,但沒有法律手段可以打擊,因為畢竟並不違法。
「假新聞法」不在本屆政府立法議程
至於「假新聞法」,林定國表示難以區分事實與意見,加上3月通過了落實《基本法》23條本地立法的《維護家安全條例》,認為已可應對發放虛假訊息,並表明「假新聞法」不在本屆政府立法議程上。而李家超亦維持去年對「假新聞法」的立場,今日見記者時重申如果可以自律,就請行業自行處理,可以不立法就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