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不會用法律手段打擊軟對抗 不會訂立假新聞法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不會透過法律手段打擊「軟對抗」,認為本港應效法外地透過建立軟實力抗衡「麻煩製造者」的抹黑。此外,本屆政府已放棄訂立假新聞法,林定國指訂立假新聞法已不在本屆政府立法議程上,因為在法律上極難定義何謂「假新聞」,難以區分事實與意見,加上上月通過生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亦可應對發放虛假訊息的情況。
林定國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形容現時迫切的工作是打擊「軟對抗」。他指「軟對抗」通常是指錯誤、誤導、不公正的的訊息,目的為製造不必要的恐懼,他舉例指:「指香港已不再是國際金融中心」、「成為金融遺址等」的言論。
林定國表明,他理解有人關注當局會引用「軟對抗」、甚至有人擔心會否遭「誤用」作限制市民言論和表達自由的借口。不過,林定國表明儘管不喜歡「軟對抗」,但根本沒有法律手段能予以打擊,畢竟相關做法並不違法。
特首李家超去年十月曾公開,國際環境日益複雜,海外的亂港活動仍然猖獗,「軟對抗」無日無之。他說,這些「軟對抗」是對抗中央政府的全面管治權、特區政府高度自治權以及內地制度,時常通過包裝,假借例如民生等議題,借題發揮,製造矛盾,蠱惑人心。
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年十一月也曾於訪問中提及「軟對抗」,指近年有部分人透過文化、藝術包裝等行為,對抗政府及煽動對特區政府的仇恨。鄧當時也形容「軟對抗」屬「好像不犯法,但有時卻會僭越犯法的界線,或者他會煽惑他人去犯法,但自己卻不犯法」。他當時稱,當局除用法例應對「軟對抗」,亦會向市民解釋,以免市民被人煽動。
但林定國今次表明不會透過法段手段打擊軟對抗,但他也同時強調不等於政府會坐視不理,他強調香港要建立和強化軟實力,以抗衡軟對抗。他稱,施展軟實力的第一步,可以是透過反駁不實資訊,以提升市民的信心。他坦言,建立軟實力方面實在要向西方取經,畢竟西方國家在過去幾十年十分善於使用其軟實力。他強調,政府官員過去雖曾有說過要打擊軟對抗,但絕非用作壓制市民發表意見的自由,他強調政府也需要聆聽批評和反對意見。
上屆政府曾提出訂立假新聞法,但林定國今次表明已不在本屆政府的立法議程上。他坦言,相關立法不單是政治議題,同時也是法律問題。但他指在法律上極難為「假新聞」下定義,而要清晰區分事實與意見也有難度,加上本港已通過落實《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也可以應對發放虛假訊息的情況。
他又以新加坡的相關法例為例子,指相關法例也難以清晰訂明甚麼是合法、哪些又不合法。
記協審慎歡迎不訂立假新聞法
香港記者協會表示審慎歡迎政府不就假新聞立法決定。正如記協一直強調,所謂假新聞難以定義,而且在現今科技及社交平台發達下,任何假消息或有爭議資訊都可被快速澄清,認為當局最新決定符合法律及民情。記協亦留意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規管某些散播虛假或誤導資訊的行為,屬間諜活動罪。記協因此認為,法律上並非沒有對虛假訊息有所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