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封香港攝影大神 鄭中基:拍照時我做主,更喜歡現在的自己

撰文: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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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出道的鄭中基,紅得太快,24歲就被譽為張學友的接班人。
但2000年的飛機醉酒事件,幾乎讓他跌落谷底。直到7年前,他才憑藉「暴龍哥」一角,拿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配角。
大起大落之後,鄭中基愛上了攝影,他素顏出現在大街上,蹲下拍、躺着拍、趴着拍,將最真實的自己暴露在大眾面前,記錄身邊的人和事。

他曾用小號「Tinyeyes」(小眼睛)在社交網站上傳照片,大火,甚至有人封他為「香港攝影大神」。

唱歌也好,演戲也罷,永遠是在取悦別人,我喜歡現在這個階段的自己,拍照的時候,所有事情都慢一點,再慢一點。
鄭中基

按圖欣賞鄭中基的攝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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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中基:攝影是自我治療的過程

我們和鄭中基約在香港的中環碼頭見面,然後一起坐船到坪洲進行採訪。這是一個遠離市區的偏遠小島,從中環乘坐渡輪前往需要40分鐘。

地點是他挑的。他說上一次去坪洲是30年前,那時還是個中學生,去朋友家裏玩,在島上捉蟹、捉海蔘,騎自行車。「我想我在坪洲有很多特別的回憶,所以今天帶着相機,想到那邊看看。」

中午1點他如期出現,身穿黃色的迷彩羽絨服,頭戴一頂毛線帽,留着鬍子,他說這就是自己在生活裏的樣子。

上船之前,他一直在跟我們的攝影師聊天:

「我今天帶了一台數碼相機,3000mm的焦距,可以拍到月亮,待會兒一起試一下。」

「我很喜歡拍照的!演古裝休息的時間,我會騎着馬去拍照,時間到了再騎馬回劇組繼續拍戲。」

「你們這個sony的攝像機重嗎?我來玩玩……」

上船之前,鄭中基一直在跟我們的攝影師聊天。(一条授權使用)

鄭中基曾經化名「Tinyeyes」(小眼睛),在世界最大的攝影分享社區Flickr上,發表過很多攝影作品,曾經有一段時間,網友只知道「小眼睛」是當年最優秀的Leica徠卡攝影師之一,並不知道「小眼睛」的真實身份。直到後來身份曝光,有人封他為「香港攝影大神」,也有人覺得他的作品一般,甚至沒有技術可言。

然而,鄭中基已經不需要通過攝影來獲得大家認可了。他把攝影的過程定義為專門留給自己的時間和空間。

「唱歌也好,演戲也罷,永遠都只會先考慮別人的感受,想辦法取悦觀眾。但攝影不一樣,我不需要理會別人,這時是我自己做主,我喜歡怎樣就怎樣。」

以下是鄭中基的自述:

我對攝影產生興趣是從很多年前的一次搬家開始。那時候我在收拾東西,翻出了一些我爺爺的老相機。我記得是台20世紀50年代年生產的Leica M3,一台全手動的菲林相機。當時它已經積滿灰塵,並且生鏽、發霉了。

現在所有相機都已經自動化了,一按快門就可以拍照。但這台相機,光圈、快門、上片,什麼都要自己調整。我把這台相機拿去維修,慢慢將它修復好,再拿來用,開始試一下用菲林拍照。

真正用心去學習攝影,大概是在20年前,大家應該都知道我2000年在飛機上鬧事的那件事,可以說幾乎斷送了我的演藝生涯。

當時我放完假,在美國飛回台灣錄音。上飛機之前,我參加了大學同學聚會,已經是喝到有點醉了。但我在飛機上繼續喝,越來越醉,之後我已經忘記了做過什麼事情了。

當時機組決定在空中把汽油卸掉,把飛機緊急迫降在美國阿拉斯加,影響非常非常大。

2000年鄭中基在客機上酗酒,騷擾機組及乘客,導致飛機迫降阿拉斯加,鄭中基最終被美國FBI起訴,事後他在電視上道歉。(一条提供)

酒醒之後,我發現自己睡在了醫院,雙手被扣上手銬。有兩個很高大的FBI(聯邦調查局調查員)站在我的床邊。

那段時間我在看美劇《X檔案》,真的以為在做夢,於是我又睡了一下,再睜開眼。才發現原來不是夢,是真闖禍了。

之後一段時間我把幕前的工作停了,但自己不可能停下來。所以就去學了很多雜七雜八的東西,比如電影特技、Photoshop、剪輯、攝影等等。希望以後就算不唱歌,也可以有一技之長轉做幕後。就是這樣我開始了解並學習攝影。

曾被封「香港攝影大神」 一氣之下關掉社交網站

很多人都知道我以前在Flickr上有一個賬戶叫「Tinyeyes」,名字就是小眼睛的意思。我會把自己日常拍攝的照片放上去。和攝影愛好者交流。

當時這個賬戶是匿名的,因為我不希望別人來加我關注,是因為我是鄭中基,而不是因為我的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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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長時間大家都不知道是我。但那時候很多人盜用我的照片。尤其是有一次我在街上,看到別人把我的其中一張照片,做成了夜總會的傳單,一大堆散落在街上,被路人隨便踩。我當時很生氣,索性把那個賬號給刪除了。

很多年之後,有人在微博發了一批我的照片出來。然後我就沒忍住,實名在微博評論了他:「原來是你偷了我拍的照片。」 結果事情傳開了,就被大家認出來了。

我拍了很多很多照片,到現在應該儲滿10多個硬盤了。都是我的生活碎片和回憶。

最滿意的照片,是2011年拍攝的,當時我在日本,那天突然下雪,我經過一個遊戲廳,剛好看到有兩個人撐着傘站在遊戲廳外,路燈把他們影子,投射到傘上,好像舞台劇一樣,就這樣拍了一張。自然光來說,我覺得最漂亮就是這張照片了。

有一張是我在深水埗巴士站拍攝的。穿着西裝的白領、學生、主婦、還有坐在欄杆上很壯實的搬運工人。各行各業、各個階層的人都有。這張照片可以叫《香港人》了。

還有一張是第一次使用4X5大畫幅相機。是拍一棵樹,因為我不太會控制景深。正常來說,照片應該是前面清晰,後面模糊。但那張照片是斜着模糊的。就是這樣歪打正着,出來的效果也不錯,很奇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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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被拍, 但更喜歡「掃街」拍別人

其實我不喜歡被人拍,更喜歡「掃街」,就是拿着相機在街上拍別人,記錄別人的生活。平時出去拍照,我會帶上耳機,在手機裏弄一個Playlist(歌曲單),隨機把一些歌曲放進去。「掃街」的時候就會聽着歌,拍出來照片的感覺,就會是那些歌曲的感覺了。所以每次都不一樣,還挺有趣的。

在街上拍照,我不喜歡打擾別人。但是很多人看到你舉起相機,都會馬上避開。我就會買一個adaptor(轉接環),可以把相機擺在腰間,從上往下看取景。這樣低頭看,別人對你的戒心不會那麼大。或者把光圈調小一點,放在腰間盲拍,這樣就不會被別人察覺到。

因為我是藝人,在街上都會被別人認出。之前也試過喬裝:戴口罩、墨鏡、帽子出去拍。才發現更加不自在。

我喜歡去一些老區、小巷子尋找攝影題材。有一些正在洗碗的阿姨,或者搬運工人,經常會被他們認出來,那就跟他們打個招呼:「你好!可不可以拍張照片,你不用看着我的」。

其實反而這樣說他們就更不自然,那我通常就會裝作離開,兜個圈子回來,趁他們不注意再拍一張。

有時候我會蹲着拍、躲着拍、甚至趴在地上拍。要想很多方法去拍別人最自然一面,但可能你自己的姿勢是最不自然的。

有時候鄭中基會蹲着拍、躲着拍、甚至趴在地上拍。要想很多方法去拍別人最自然一面,但可能自己的姿勢是最不自然的。(一条授權使用)

我算是一個「器材黨」, 相機裝了6個櫃子

我喜歡菲林的質感。和數碼照片不一樣,用菲林拍出來的照片,很柔和,像一幅油畫,那是有質感和厚度的。

我最喜歡使用的菲林是柯達的Kodak Chrome 64,是一款停產了的彩色反轉片。現在每次去美國或者日本,一有機會就去逛相機店,買一些菲林回來收藏。我家有2個雪櫃是專門放菲林的,各種加起來大概有幾千筒吧。

至於相機有多少台,我不敢數。只知道我現在有六個相機防潮櫃。

當然我也喜歡玩器材,嘗試各種各樣的相機、鏡頭。貴的器材不一定能讓你拍出好照片,但它能夠幫助你,讓你的照片效果更好。比如拍電影,就一定要用電影鏡頭來拍。

攝影是我最能靜下來的時候。其實在工作和家庭上,很難找到一個屬於我自己的時間和空間。尤其是做藝人,永遠都在考慮別人感受。譬如唱歌,我就要考慮怎樣唱,用什麼唱法,大家會喜歡聽;作為演員,我需要怎樣演,觀眾才會有新鮮感。但在攝影上,就是我自己做主,我喜歡怎樣就怎樣。

譬如在拍攝途中,別人見到我,會喊「鄭中基、鄭中基」,我也不管。那個時間、那個空間、那個環境是我完全屬於我自己的,所有東西都可以慢下來,我來控制。

每個人都需要給自己一些時間,去釋放一下情緒上的壓力,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緊。有些人喜歡大叫,有些人喜歡吃東西,而我就喜歡一個人去聽歌、拍照,這是一個自我治療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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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無賴」的自白

歌手、演員、攝影師三個身份,我還是更喜歡當歌手。這是我最有自信的一件事。

但其實小時候我的夢想,是做一名唱片製作人。因為我爸爸以前是唱片公司的大老闆,所以我14、15歲就去錄音室當小助理,幫別人剪音樂伴奏。

後來我在美國讀書。張學友和他的製作人區丁玉來美國錄音。住在我家三個月。那是暑假,我每天早上7、8點就出門,然後中午前回家,和他們吃午飯,再開車載他們去錄音室。

有一天張學友問我,為什麼每天都這麼早出門?我吿訴他我去學唱歌,學彈吉他。他很好奇。就和區丁玉兩個人跟着我去學校看,後來張學友也在那裏學了一段時間。

相處下來,區丁玉覺得我的聲線不錯,讓我錄了兩首Demo,等他和學友回香港,把聲帶順便帶回去給其他的音樂製作人試聽。

就是這樣,第一個把我簽下來當歌手的音樂製作人是台灣的周治平先生。當時他不知道我是誰,僅僅聽了我的聲線。所以我出道是在台灣發展,唱了很多國語歌曲。

紅得太快,有時候覺得不需要那麼努力

1996年,我發行了第一張個人專輯《左右為難》。我是一個新人,一出道就和張學友合唱了這首歌,自然受到很多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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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邊人跟我說「你紅了、你紅了。」 但其實我不知道怎樣才算紅,也不知道該做什麼,所有事情都是聽從公司安排。作為歌手,我自己最享受的就是創作和演唱的過程,最討厭的是搞宣傳。

尤其當時要上很多綜藝節目。主持人會問我很多和音樂無關的問題,讓你去玩「恐怖箱」遊戲,伸手去摸燒鵝。那個時候我不懂為什麼要這樣做。後來才知道,這就叫做「人氣」,觀眾就是喜歡看我的表情。節目最後才會播放我的新歌,達到宣傳的目的。

因為紅得太快,所有得到的都很容易。甚至有時覺得,不需要那麼努力。那時候我真的隨便唱兩句,出幾首歌都可以大賣一兩百萬張唱片。於是人開始倦怠了,對待工作也敷衍了事。歌唱得不好,又愛玩,當時給大家的印象確實不是太好。

終於就把事業搞砸了。2000年的飛機醉酒事件,是我人生的一個轉折點。

出事之後,我把前幾年在唱歌上賺到的版税全賠上了。我想這個事情,是一個敲醒我的警鐘。我如果再不醒的話,就再也爬不起來了。唯一值得慶幸的是,發生這件事的時候還比較年輕,逼着我去成長,也看清了很多身邊的人,哪些才是真心的朋友。

所有事情都慢一點,再慢一點

出事之後我有一年多沒有工作,這段時間我重新審視自己。以前總是自以為唱歌很厲害,所以我把自己最喜歡的歌唱事業放下,從頭開始去做一些自己不懂的事。後來就接觸了攝影,也去了TVB做綜藝節目,反串演女人,我在演出上,沒什麼底線。

一個歌手轉型去做演員,演得不好,自然不會得到別人的尊重。經常被導演、監製罵。但就是這樣,我才學會什麼才算真正的堅持。

你記得這些鄭中基演釋過的經典角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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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我這一輩子,也比較好運,遇到了很多很支持我、關心我的人。給了我很多機會去嘗試。後來谷德昭導演找到我,跟他拍了一系列的喜劇片。《行運超人》、《龍咁威》、《我要做Model》…….我的喜劇細胞被挖掘出來,被大家認識,很多人認為我就是一個喜劇演員。

直到2013年,我憑「暴龍哥」一角,拿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男配角。

一定有人會說,我長得那麼醜,能夠在娛樂圈立足,肯定是靠爸爸的關係。我想說的是,你是誰這個不能選的。但我可以選擇的,是僅靠這個關係上位,還是靠自己的努力去做好一點?我選擇了後者。

現在的我,48歲了。我更喜歡在家,每天晚上必須回家吃飯,周末一定要陪老婆和孩子。以前最喜歡夜班,現在最好是日班,因為晚上我需要留給家人。

就算去「掃街」也變了質,現在有模特跟着我——兩個小孩。拍小朋友可有挑戰性了,她們腿短,跑得快。很難去捕捉到最自然的一面。

比起以前,我更喜歡現在的自己,所有事情都很踏實,慢一點,再慢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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