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廈,永遠觸不到的娛樂牌
對於本地著名獨立音樂表演場地Hidden Agenda(下稱:HA)的負責人許仲和來說,面對食環署職員的巡查,他絕不感到陌生。然而,在3月7日(星期二)晚,當來自加拿大的樂隊Braids表演時,數名食環署及地政總署的職員突然在觀眾群中穿上制服「放蛇」突擊搜證,場外更出現一群警察戒備,也實屬罕見。
第四代的HA於去年12月開業,但短短三個月經已被食環署的職員盯上,更罕有地派「Intelligence Unit」部門購買預售票入場,安排大軍湧上,全因HA缺了那一張《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下稱:娛樂牌)。一個連黎明與Yoshiki開音樂會也申請失敗的娛樂牌,到底是甚麼?
不屬於音樂場地的娛樂牌
HA開業至今八年,由觀塘財利工廠大廈的一個小單位開始,每年為本地及世界各地的獨立音樂人或樂隊籌劃過百場演出,是香港重要的獨立音樂文化標記。然而,因為政府的工廈政策,HA經歷了四次搬遷。除了第一代HA因為租的場地在「活化工廈」政策下被財團收購,第二三代也是因為違例於工廈經營演出場地,業主備受被「釘契」的壓力,令HA需要搬遷。
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任何場地舉辦「娛樂節目」,如音樂會、電影放映會、展覽、戲劇演出及跳舞派對等,無論收取入場費與否,都需要申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或一次性的《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下稱:臨時娛樂牌)。
現時,除了戲院與劇院之外,全香港只有135個場地擁有娛樂牌。經扭耳仔記者的分類統計後,以音樂展演作賣點的Livehouse只有3間擁有娛樂牌,包括銅鑼灣HMV café、中環Hard Rock Café Hong Kong,以及前身為呼吸冰室的美荷樓生活館。其餘獲發牌照的場所有80個是冒險樂園、真開心樂園等遊樂場;36個屬大型展覽場地、社區會堂及學校;至於大型表演場地,如麥花臣場館及賽馬會綜藝館等則佔8個。
整個發牌過程涉及的政府部門眾多,包括消防署、地政總署、屋宇署、規劃署等等。只要有任何一方提出反對理由,牌照亦不獲審批。有業界人士指,申請娛樂牌所花費的人力及財力不少,而且不一定會成功。 即使牌照獲批發,亦可能需要遵守食環署的附帶條件,如入場人數及開放時間,變相削弱了Livehouse舉辦活動的靈活性。久而久之,亦降低了業界申請娛樂牌的意慾。
工廈原罪 望牌莫及
基於租金考慮,HA八年來一直游走於band房的集中地:觀塘與牛頭角區工廈。負責人許仲和日前於HA的Facebook專頁上提過:「HA一直而來為了可以合法經營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亦表示地契的問題使HA「根本無路可行」。因為大廈地契列明HA所在的工廈並不容許作任何「非工業用途」。
Hidden Agenda 一直而來為了可以合法經營已經盡了最大努力
2016年,時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立法會中表示,在工廈進行涉及公眾人流的商業活動,如經營娛樂及康樂場所,在消防安全的角度上是不能接受的。消防處的理據是,當工廈發生工業意外時,一般訪客(特別是兒童、長者或行動不便的人士),未必知道工廈的潛在危險,亦未必懂得如何逃生。因此,政府要嚴格監控工廈內的公眾人流。
HA要名正言順在工廈經營娛樂場所,最直接的方法是更改地契 。可是,業主要先獲整幢工業大廈全部業主同意放棄土地的工業用途,然後再付費改裝成其他用途。即使大廈有業主立案法團,要獲百分百的業主願意為了一間livehouse的經營權,而放棄自己原本的土地用途,也可算是天方夜譚。
另外,更改地契後也不代表能夠成功申請娛樂牌。許仲和指出食環署可以要求場地進行昂貴或難以應付的改善工程,以達到署方的標準。例如署方現在要求第四代HA加設「緩衝樓層」及按預計入場人次興建大量洗手間等。許仲和表示以現在HA的平面圖來說,是不可能做得到的要求。
而且,在租約完結後,業主亦有權不再跟HA續約。最後,即使HA幫業主花了過百萬元拿了一個娛樂牌,幾年後完約又要再覓場地,又要再為同一個牌照而苦惱。這場冒險,值得嗎?
孤注一擲 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不想冒險,立法會議員姚松炎建議HA的負責人可以到分區地政處申請短期的「不反對通知書」(No Objection Letter),作特殊豁免。此通知書由地政總署的高級測量師衡量單位能否只作輕微改動,就獲得豁免。在無需更改地契的情況下,作非工業用途。
可是,申請豁免不代表是一個較容易的方法。地政測量師的評核準則不會公開,因為地政總署作為行政機關之一,需要維護政府作為「私人大業主」的權益,不需要公開、公平、公正。立法會及公眾在許多問題上也無權過問,包括在地契上加入哪些條款、違反地契是否追究、豁免準則等等。
除了地政總署的作業標準欠缺透明度之外,有資深大律師指,豁免制度容易引致角色衝突。由於工廈與商廈的租金相差不少,若然政府准許某部分工廈做娛樂場所,或會引起租用商廈或商場的戲院及劇院不滿。這種利益關係的鬥爭隨時左右HA的命運。
政府部門各自為政 懶理工廈新生態
一個娛樂牌照所牽涉的部門眾多,結果各個部門都互相推卸責任。姚松炎指政府有責任推動政策協助HA這類文化團體在安全的情況下,有效地使用工廈單位。可是,食環署堅持只執法發牌、地政總署只管地契、規劃署只管城市設計、消防署只管安全。沒有一個部門有能力有決心去改變規例,迎合工廈的新生態。
食環處到HA搜證的那夜,男職員向負責人許仲和說:「唔希望你哋再經營落去」,令許仲和情緒激動,直接質問男職員:「地政唔俾你(食環署)發牌,點解你唔去搵地政?」、「你明知道工廈唔搞得show,點解你唔係去解決,而只係阻攔?」
地政唔俾你(食環署)發牌,點解你唔去搵地政?
雖然一開始警察、食環與地政職員像大軍壓境般來勢洶洶,但最後也沒有那個部門肯肩負處理問題核心的責任,過了半小時也就一個一個慢慢撤離,只剩下一位為了拿到許仲和的身份證資料登記的食環男職員,面對質問,除了拋下「口頭警告」,臉上一副「好想走」的樣子,還悔氣地說了一句:「我都話呢個唔係我地部門嘅責任囉。」
雖然最後這位被遺下的食環署男職員看來孤立無援怪可憐的,但每個在工廈裡偷生的音樂人、文化人、藝術家,又何嘗不是被政府及社會長期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