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車牌|蠱惑中介氹買牌 稱放租回報40厘 律師︰認真你就輸了

撰文:劉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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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後開關後,中港車牌價格再度彈起。擁有中港車牌向來都是身份地位的象徵,不過由於相關申請繁複,而且牽涉兩地運輸部門,故不少中港車牌公司均視為商機,為申請車主擔任中介角色,提供一條龍服務。《香港01》記者近日以顧客身份,向多間中介查詢細節,發現有中介「力Sell」記者買入新成立的「空殼公司」以取得中港車牌,又有中介以40厘極高息作招徠,遊說記者經營違法「白牌車」兩地走,直言「回報好過擺錢落銀行!」

然而這種以「買殼」方式購入中港牌的操作,存在灰色地帶,而看似高息回報其實伴隨高風險。有業界人士及律師均警告,中港車牌並非正常投資產品,車主透過中介購買中港車牌涉極大風險,若購入連中港車牌的公司會存在隱形負債,簽約後或「有手尾跟」。另外,如涉及不法行為,一旦被內地當局徹查,隨時會被沒收車牌,損失金錢之餘,更有機會惹上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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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現有約5萬部擁中港車牌的私家車,可以使用指定編配單一口岸出入境廣東省。誠然,申請中港車牌,要符合一定資格。第一類是香港企業在內地實際投資額至少320萬港元或人民幣,年納稅額達15萬元人民幣或以上;第二類是屬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港澳台人士,任期內可申請;第三類是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累計金額達1,000萬元人民幣的慈善家。而每次北上廣東連續停留不可超過90天。

由於申請難度高,因而衍生二手市場,轉讓「現牌」。資料顯示,在符合要求下,中港兩地車牌可以轉讓給他人,但必須以企業為主體,過戶形式亦要以轉讓企業形式,不能單獨轉讓車牌。

本港現有約5萬部擁中港車牌的私家車。(資料圖片)

借「空殼公司」 買牌 涉及風險多

不過,「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除了循正常途徑委託中介申請外,坊間亦另有一些中介稱可以「特別方法」,助不符合資格的車主「理想達到」,惟部分存在法律風險。其中,一家中港車牌代理公司張姓女中介,向佯裝顧客的記者教路,明言購買公司名義持有皇崗口岸的中港牌有極大商機。該中港車牌叫價150萬元,她以專家口脗稱,「你睇下皇崗個牌雖然貴,但依家都升破頂,大家就係覺得投資價值高,而且放出嚟轉讓少,要買趁手。無論自用定投資,都包無蝕。」

她又「拍心口」保證,即使不符買賣中港車牌的條件,其公司亦可透過「買殼方式」,取得相關車牌。張姓中介聲稱,經其轉手的公司,都是新成立的「空殼公司」,背景「乾淨」,亦沒有任何實際業務經營,故不會出現負債問題。「你放心,我們不會轉許家印間公司畀你架喎!」

坊間有不少中介以「特別方法」,助不符合資格的車主取得中港車牌。(資料圖片)

中介拍心口聲稱續期「自有門路」

同時,她更傳授「搵外快」創收秘訣。其指出,中港牌可以登記最多三名司機,公司持有人一般會登記為主司機,至於其餘兩名副司機名額,大可租予其他人經營白牌車。

當記者再問及申請時間及相關手續,她則稱,只要將過境私家車的牌簿,以及個人資料如回鄉證、身份證、中港駕駛執照等交給她辦理即可。當中需要先付三成、即45萬元按金,預料辦理手續將需時一至兩個月,當中每年均需要續期。

至於尾數的105萬元,則需在成功轉牌後一星期付清,另外每年再額外繳付5萬元維護費,當中包括代辦內地行車保險、年檢,以及公司年審服務,確保可為所持有中港牌續牌。而記者遲疑會否違法時,張姓女中介則顧左右而言他,僅稱「總之你畀錢我,佢哋(內地有關部門)簽咗個名就得,我哋會有門路搞掂續期啲嘢。」

有中介指,投資港珠澳中港車牌,回報可達40厘。(資料圖片)

港珠澳中港牌稱回報可達40厘

另一家代理中港車牌公司的王姓男中介,則「反其道而行」,向記者力銷港珠澳口岸中港車牌。他表示,在北上熱潮下,不少市民會在口岸附近截「白牌車」,港珠澳口岸中港車牌較皇崗、深圳灣口岸優勝,因為售價平上一大截,叫價僅18萬元,但人流極旺。

他聲稱,目前不少車主買牌出租私家車,與「白牌車」司機五五分帳,扣除油費、隧道費等萬多元成本,即使「佛系出租」,每月仍可淨袋6,000至7,000元,換言之每年租金回報可誇張達40厘。「炒牌就無謂炒喇,但買個牌返嚟出租,好快就返晒本。咁好嘅回報去邊搵先?好過擺錢落銀行啦,真係唔怕喎。」

陸偉雄表示,車主透過不法中介,購買中港車牌有很大風險。(資料圖片)

律師警告輕信中介或「有手尾跟」

香港汽車進出口商會會長羅少雄指,疫後中港車牌市場的確相當蓬勃,甚至日日都有成交,「就咁問價一日都有十零廿宗。」但他提醒車主,應在有需要且符合資格的情況下,才申請中港車牌。倘中介以空殼公司替車主申請中港車牌,有機會涉及買發票、造數、假貿易,一旦被內地當局徹查,隨時惹上官非之餘,更會被沒收車牌,造成金錢損失。「呢啲唔好當喺正常投資產品,本身如果無中港兩地生意,就真係唔好亂申請。」

而執業大律師陸偉雄亦警告,車主透過不法中介,購買中港車牌有很大風險,若購入連中港車牌的公司會存在隱形負債,簽約後或「有手尾跟」。「如果間公司本身有好多債務,接咗就要根據合約精神,變相孭埋人哋啲債務。」

另外,簽署合約的公司突然結業或申請破產,或位於國內,買家亦很難追討。「所以千祈唔好啲中介講乜就信乜,咁高回報做乜唔人人都做?一味信晒佢的話,『認真你就輸了』。」最後,他又強調,假如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即俗稱「白牌車」接客,首次定罪更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