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評論】降級香港 評級機構如何成為監管層的「手段」?

撰文: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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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惠譽評級(Fitch Ratings)宣布將香港的評級由「AA+」下調至「AA」,評級展望為負面。惠譽認為「一國兩制」框架構成對香港的挑戰,並預測香港會因為「持續性融入國家治理體系」,帶來「更大的體制及監管挑戰」,導致「與中國內地主權評級差距收窄」。目前,中國內地的評級為「A+」。

惠譽是國際公認的三大評級機構之一,與標普(Standard & Poor's)、穆迪(Moody's)一道壟斷著全球評級市場,在全球資本市場上擁有巨大的影響力。然而,「權力越大,責任越大」這句話似乎並不適合評級機構。三大評級機構背後是私人資本,歷來有自己的盈利需求和利益訴求。

香港被下調評級的影響或許會逐漸在資本市場上體現。(新華社)

美國金融監管層「欽點」 三大評級機構獨霸市場

評級業務始於百年前,1909年穆迪的創始人約翰·穆迪(John Moody)開始為公司債券提供評級。隨後,普爾公司(Poor’s Publishing Co.)、標準公司(Standard Statistics Co.)和惠譽公司(Fitch Publishing Co.)分別於1916年、1922年和1924年開始向投資者銷售評級報告。這些評級機構能夠提供分析公司債券的獨立報告,對債券投資者有很大價值,因此評級業務很快發展壯大。

隨著評級機構的公信力逐漸積累,金融監管層開始將評級報告作為金融市場的風險控制(風控)標準。1931年美國貨幣審計辦公室(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OCC)首次規定只有「BBB」及以上評級(即投資級,investment grade)的債券才能夠以帳面價值計入銀行資產負債表中,低於此等級(即投機級,non-investment grade)的債券只能以市價計入。此後,越來越多的金融監管法規採用評級作為監管指標。

可以說,評級機構的權力完全來自金融監管層對其評級能力的認可。尤其是1975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引入了國家認可統計評級組織(Nationally Recognized Statistical Ratings Organizations,NRSROs)的概念,開始指定可提供有效評級報告的機構。目前,獲得NRSROs資質的評級機構共有10家,但是三大評級機構佔據全球90%以上的市場份額,實質性壟斷著評級市場。

次貸危機引發社會對評級機構的普遍質疑。(視覺中國)

利益優先 無良評級醞釀金融風險

最初,評級報告通常由投資者購買,因此評級報告必須客觀、公正且能夠提供投資價值,才能獲得客戶的認可。然而,隨著評級體系獲得監管層的青睞,其重要性越來越強。20世紀70年代,越來越多的債券發行人購買評級報告,導致評級報告的盈利模式出現根本性的轉變。如今,評級機構的主要客戶已經不再是投資者,而是債券或結構化產品的發行人。

盈利模式的轉變帶來巨大的利益衝突。西班牙經濟學家哈威爾·弗雷克斯(Xavier Freixas)等人的研究發現,評級機構會根據報酬調整評級報告,而客戶則會在多個評級機構提供的評級報告中購買最符合心意的。三大評級機構之間的無序競爭,容易導致評級報告越來越迎合客戶。有評論認為,如今,評級報告的目標已經不再是公允性和前瞻性,利潤最大化和市場份額成為評級機構的新追求。評級機構已經失去曾經被監管層看重時的一切優良品質。

由於評級已經變成一門只講利益的生意,因此在金融風險爆發時,圍繞評級報告建立的風控體系顯得不堪一擊。2007年爆發的美國次貸危機的罪魁禍首之一就是不負責任的評級機構。美國參議院常設調查小組委員會(United States Senate Permanent Subcommittee on Investigations)在陳述次按危機成因時明確表示,「不準確的AAA信用評級給美國金融體系帶來了風險,並成為金融危機的一個關鍵原因」。

中國的主權信用評級常處於相對較低水平。(路透社)

為擴大影響力 荒誕評級層出不窮

收費的評級報告「水分」大,那麼不收費的主權信用評級值得信賴嗎?與資料豐富、模型完整的債務評級相比,主權信用評級毫無科學性和嚴謹性可言。評級機構在做主權評級的時候,既得不到關於這個國家經濟情況的非公開信息,也無法獲得可比性的公開信息(國與國之間的資料獲取和披露制度差別很大)。因此,主權信用評級只是評級機構為了擴大評級機構話語權和影響力而編造出的概念。

歷史上,主權信用評級從來沒有提前發出過有效的預警,反而經常在金融危機爆發後「落井下石」。例如,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爆發後,評級機構為挽救自己的聲譽,驟然降低多國的主權評級,提高了當事國的融資成本,對金融危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2008年冰島政府破產危機和2010年的歐債危機中。2002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就曾在工作檔中指出,評級機構「倉促下調評級」的行為往往導致金融危機局勢惡化。

此外,在三大評級機構的眼中,中國的經濟總是危機重重,掙扎在危機邊緣。以惠譽評級為例,2000年美國爆發互聯網危機時,中國的主權信用評級(通常指惠譽長期外幣評級)為「A-」,與智利同級別,而美國則「毫無爭議」地獲得了最高的「AAA」評級。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爆發後,中國經濟由於長期不崩潰被上調至「A+」,而美國的評級仍然是「AAA」,評級展望是「穩定」。

因此,從評級機構為了利益「放飛自我」那一刻起,信用評級已無「信用」可言。可悲的是,儘管一次次金融危機證明了評級機構的貪婪與無能,但是全球金融監管體系已經無法離開以評級報告為骨架的風控系統。或許在更好地評級模式或評級體系替代者出現之前,監管層只能默默接受自己種下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