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裁定iPhone 6抄襲 真的會被全面禁售?
相信對於香港人來說,發生在中國關於知識產權的鬧劇早已經毫不陌生。由早年的G2000被控對後來出現的國內品牌「2000」侵權,到NBA飛人米高佐敦(Jordan)狀告國內品牌「喬丹」侵權接連敗訴,New Balance被國內品牌「New Barlun」控告侵權之後,估不到Apple的iPhone 6竟然成為最新的受害者。
日前中國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就深圳市佰利營銷服務有限公司(下稱佰利)對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稱Apple)及北京中復電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復)所作的訴訟,作出了一份《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指出Apple的iPhone 6及iPhone 6 Plus兩款智能手機,在外型設計上侵犯了佰利旗下手機型號100C的設計專利,並命令Apple及發行商中復停止銷售被控侵權的產品。
你問,什麼是佰利公司?什麼是100C?聽也沒聽過!記者恐怕就連Apple都跟大家一樣一頭霧水,所以就特別跑到中國工業及信息化部電信裝備進網管理的網頁(tenaa.com.cn),搜尋一下這一款佰利100C手機的盧山真面目。
不知大家看完100C的盧山真面目後有什麼想法?記者想在此補充少許資料,Apple是在2014年美國時間9月9日正式發布iPhone 6,而這一款100C獲TENAA批准進網的日期是2014年4月16日;不過話分兩頭,與其說100C跟iPhone 6相似,倒不如說100C的設計與當年不少中國大廠,如Meizu等的手機設計更相近;而中國大廠們的仿效對象是誰,相信大家已經心裡有數。
Apple跟中復已經決定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的決定,向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提出上訴;事實上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的決定只在北京地區範圍內有效,換言之就算Apple最終敗訴,有關禁售的命令亦只會在北京地區執行。雖然現時只可以算是一審判決,距離最後判決還有一段頗長的時間,不過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的決定,將會對其他地區的知識產權部門有一定參考用途,意味著Apple將需要在這一件鬧劇上不斷討價還價。
其實Apple早前已經在中國另一件知識產權官司當中,輸掉了在手機以外使用「iPhone」這個品牌的專利權,即是中國廠商喜歡的話,可以隨時推出iPhone甜筒、iPhone電視這類產品。有多個國際品牌在中國「被侵權」再敗訴的經歷,加上Apple在中國推出iPhone以後不再物以罕為貴,令全球銷售量下跌。Tim Cook或者是時候認真思考一下,將Apple的中國業務退守香港;反正中國的客戶要買,還是會很誠實地跑到香港來買,中國的市場本來就在香港,說不定iPhone銷量會不跌反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