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兒女索要3000元生活費不果 成都47歲躁男縱火燒屋被刑拘
撰文:范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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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成都有47歲男子因向兒女索要3000元(人民幣,下同)不果,縱火燒屋。
據國家消防救援局消息,事故發生於1月8日晚9時左右,當地消防人員接報後趕赴現場處置。現場發現一樓一戶居民房客廳起火,現場有明火,煙霧較大。
消防人員迅速出水槍滅火處置,同時組織搜救小組對樓內被困人員進行疏散。至9時25分左右,火勢被撲滅,現場過火面積16平方米,無人員傷亡。
至於起火原因,當地派出所調查了解到,起因為當晚該戶47歲的男子向子女索要3000元生活費,但子女只願支付2000元,加上生意失敗、家庭矛盾等因素,使其做出人為縱火燒屋的極端舉動,在火燒起來後又自行跑出。由於房屋位於一樓,火情較大。
目前,該縱火男子已被刑拘,後續警方正在處理中。消防提示,縱火罪又稱放火罪,是指故意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將面臨刑責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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