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竊畢業生學術成果申請專利 湖北高校及老師被判賠15萬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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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湖北科技學院畢業生孟玉朋將自己的母校—湖北科技學院,以及該校的教師葉華山和院長鄭敏等人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自己的學術成果竟遭老師剽竊,更申報了三項專利。上周三(1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湖北科技學院與葉華山構成共同侵權,湖北科技學院需在10日內向孟玉朋賠償經濟損失15萬元人民幣,葉華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孟玉朋周三(8日)表示,當事人至今未有道歉,更沒有支付賠償。他又指,拿到賠償金後,可能會直接資助一兩個貴州的貧困學生。

孟玉朋是2015屆生物醫學工程專業畢業生,臨近畢業期時,他在一家企業實習,設計了一款血糖無創檢測儀。2015年5月,他帶著畢業設計作品和論文《基於ATR-FTIR光譜的人體血糖遠程無創檢測系統設計》,參加湖北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論文答辯。論文同年底被評為湖北省優秀學士學位論文。

可是2021年,當他創辦的公司準備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意外發現研究成果被他人剽竊用來申報了3個專利。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網頁截圖顯示,涉案三項專利申請人為湖北科技學院,發明人為葉華山、鄭敏、葉思文、夏培。其中,葉華山為湖北科技學院教師,鄭敏為湖北科技學院生物醫學工程與醫學影像學院院長。至於葉思文據透露是葉華山的侄女,夏培則是葉華山的外甥。

當年11月9日,湖北科技學院認定葉華山存在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和不當使用他人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對葉華山暫緩2年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並取消其3年內研究生導師的申報資格。

不過孟玉朋對該處理結果不滿,認為應該同時追究專利第二申報發明人鄭敏的責任,但後者表示她也是受害者,從專利申請到獲批再到批下來的全部過程,自己並不知情。因此,雙方各執一詞,事件並沒有就此平息。

《湖北科技學院關於葉華山學術不端行為處理意見的函》。(澎湃新聞)

上周三,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判決書寫明,湖北科技學院與葉華山構成共同侵權,葉華山為事件的主導者,涉案專利內容的相關材料均由葉華山提供,並由其直接通過專利代理機構進行申報,葉華山應承擔主要責任。鄭敏、夏培、葉思文未實施具體侵權行為,不應承擔責任。故判決湖北科技學院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向孟玉朋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5萬元;葉華山對15萬元賠償承擔連帶責任;駁回孟玉朋的其他訴訟請求。

對於法院沒有判處當事人公開道歉,孟玉朋表示遺憾,又指時至今日,主要當事人從未道歉。

孟玉朋曾指,向學校追究經濟和精神損失費是想成立基金會,用以資助學校的貧困生。周三,他表示初衷沒有變,拿到賠償金可能會直接資助一兩個貴州的貧困學生。不過目前賠償還沒拿到,他認為學校可能不會積極主動履行法院判決,屆時預計要申請強制執行。

他進一步強調,打官司要講究證據,能拿著現在的判決結果,他已經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並給其他受欺負的學生樹立了一個判例,就是堅持抗爭,法律會幫助守住底線,「我想告訴學生遇到不公不要跳樓,是可以反抗的;同時也告訴一些學校,莫瞎搞,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