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4歲女遭猥褻疑犯竟獲准保釋 母親實名舉報官員包庇罪犯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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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江津一名4歲女童慘遭母親男友謝某猥褻,其母劉女士發現後報警求助,檢察院卻以女童表達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批准疑犯取保候審(保釋)。
劉女士懷疑有官員干預案件,於是在網上實名舉報。她昨日(22日)收到移送審查起訴告知書,內容為警方認為證據確實充分,該案已移送至檢察院依法起訴。謝某目前已被批捕。

劉女士離婚並育有4歲幼女,2021年3月,她經人介紹認識在重慶江津區做生意的42歲男子謝某,交往期間,謝某帶她認識了家人,女兒也叫謝某作「爸爸」。

今年6月24日晚,劉女士與女兒洗澡時發現她身體有異常,但她不願意傾訴。翌日,女童在幼兒園老師的開導下,表示「爸爸」對她動了手腳。

劉女士提供的江津區中心醫院門診病歷顯示,6月25日晚,幼童疑似被猥褻,要求做婦科查體。經醫生檢查,發現幼童「處女膜邊緣12點鐘方向見粘膜完整性受損」,並建議警方協助處理。

門診病歷顯示,幼童「處女膜邊緣12點鐘方向見粘膜完整性受損」。(影片截圖)

劉女士隨即報警求助。江津警方接報後展開調查,並於6月26日凌晨拘捕謝某。警方出具的案件立案情況告知書顯示,劉女士女兒被猥褻一案,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現已立為刑事案件偵辦。

8月2日,警方通知劉女士帶女兒再次錄口供,但檢察院以女兒表達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對謝某取保候審,謝某總共被刑拘30多天。

此後,劉女士持身份證在網上實名舉報稱,謝某的親姐夫張某是當地官員,正在干涉案件。實名舉報後,張某所在單位回應稱,已有相關人員在調查處理此事。

劉女士昨日已收到移送審查起訴告知書。告知書上顯示,謝某猥褻兒童一案,江津警方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符合移送審查起訴標準,現將該案移送至江津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起訴,告知書落款時間為8月19日。

網民睇法:

如果不是劉女士網上實名舉報,把事情擴大化,張姓畜生就逃脫法律制裁了!

他X的四歲的孩子怎麼表達清楚,你來來來告訴我!

才四歲的小孩,你說表達不充分就是不充分,哎

這個姐夫也夠膽大的,臉皮夠厚的,這種事竟敢幫忙,建議陪小舅子一起進桔子吧

建議槍斃

這算猥褻?不是強姦?

才四歲的小朋友,禽獸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