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漢多次猥褻強姦17歲親生女 獲刑17年並撤銷監護人資格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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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名47歲男子曾多次猥褻、強姦17歲親生女兒,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撤銷對女兒的監護人資格。
四川省資中縣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一則判決書,顯示1976年5月出生的男子劉某某,與妻子胡某2004年5月結婚,並於2005年8月生育女兒劉某。惟2022年5月至9月期間,劉某某多次在家中對共同生活的親生女兒劉某實施強制猥褻、強姦行為。
面對這一惡劣行徑,法院於今年4月6日作出刑事判決,劉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該判決現已生效。
胡某今年5月16日向法院申請,撤銷劉某某對劉某的監護人資格。法院認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劉某某作為劉某的監護人,在與其共同生活期間,性侵害被監護人,嚴重損害被監護人的身心健康。胡某申請撤銷劉某某的監護人資格,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支持。
目前,劉某某服刑於四川省自貢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