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姦殺女友 甘肅漢背殺人疑犯罪名39年 終沉冤昭雪獲國家賠償
據《南方周末》報道,1月10日,甘肅省隴南市徽縣公安局向蒙冤受罪的郭尚仁出具最終偵查決議書,這意味著背了39年「殺人嫌犯」罪名的郭尚仁終於重獲清白。
1984年,徽縣泥陽鎮發生一宗兇殺案,死者是時年22歲的郭尚仁的女友,郭尚仁成為該案重要疑犯。被批准逮捕的郭尚仁先後被判死刑、無期,但皆以證據不足為由被甘肅高級人民法院駁回重審。1994年6月,甘肅省檢察院原隴南分院將案件退回徽縣公安局,發出「對郭尚仁取保候審,要求警方繼續偵查」的法律意見後,郭尚仁再也沒等到任何新消息。
案件回顧:甘肅漢被控姦殺女友案37年未結仍為疑犯 申請千萬國家賠償遭拒
為證清白,郭尚仁曾向隴南市中院提出申訴,以及申請總計1144餘萬元人民幣的國家賠償,但都遭到拒絕。既未被宣告無罪,亦無判有罪,郭尚仁背著「殺人嫌犯」的名聲生活了29年。直至1月10日,徽縣公安局一紙《終止偵查決議書》,讓他終於擺脫重壓。
除洗刷冤屈外,徽縣信訪局還向郭尚仁發放了一筆補償款。郭尚仁表示,具體金額不便透露,但補償款一到帳就被取出用來還近年欠下的債。「以前我們沒有錢還賬,感覺對不起人家,現在有錢了,還賬是我們首先要做的。」目前已還了部分私人欠款,還有孩子上學、蓋房子,以及農村信用社的約十多萬元貸款。郭尚仁妻子說,終於可以抬起頭做人了。
在保釋期間,由於郭尚仁被要求不能出市,只能在附近鎮子打零工糊口。妻子則獨自前往北京打工,擔起一家人的生活重擔。對於未來的生活,郭尚仁和妻子打算先將欠款還清,再將仍是毛坯的房子裝修一下,購買一輛代步汽車,剩下的錢則用來養老。「現在想吃甚麼就吃,再不吃還等到什麼時候吃,還能吃多長時間。」現年60歲的郭尚仁對52歲的妻子說。
擺脫「殺人嫌犯」的名聲,郭尚仁與子女終於能其樂融融相處;在村子裡也能挺直腰板出門,「熬出頭了,現在可以享福了」郭尚仁感歎。在看守所期間,郭父郭母遭受打擊接連離世,郭尚仁打算在除夕晚上到他們墳前祭奠。
郭尚仁的免費援助律師李顯峰表示,「這張終止偵查決定書早就應該給郭尚仁。」公安機關長達29年的「補充偵查」沒有法律依據,郭尚仁這29年的申訴都在與之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