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博士以假電力項目詐騙2600萬判監10年:沒有門檻 誰投誰賺錢

撰文:梁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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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能源與資源工程博士畢業的馮某平於2015年入職大型發電集團計劃發展部投資處。他對外稱,集團計劃招商,成立混合所有製的售電公司,可輕鬆賺錢,借此詐騙多人共26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受害人報警後,警方發現馮某平在發電集團只是普通職員,沒有領導職務,他所在的部門也沒有對外售電的職權。最終,馮某平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10萬元。

內地媒體「北京時間」報導,馮某平是北京大學能源與資源工程博士,畢業後在電力業工作,2015年入職大型發電集團的計劃發展部投資處。馮某平入職後,多次和朋友表示,發電集團的電力合作項目在找合作夥伴,對投資人沒有門檻要求,回報大,「誰投資誰掙錢」。

馮某平,北大能源與資源工程博士畢業。(北京時間)

報導稱,馮某平說發電集團目前計劃招商,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的售電公司,由集團提供電源,電源每度電價能到5分錢到1毛錢,再算上給國家電網運輸的成本,成本加起來也遠不到市場上現在的7-8毛錢。

馮某平表示,自己在發電集團是領導,可拿到極低電價,幫助投資者賺取價差,獲取巨利。為了讓投資者相信自己,馮某平帶投資人參觀發電集團的綠電沙盤,講解相關政策。

2017年,馮某平跟每個投資人收取大概180萬到200萬,並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總共收到了2600萬人民幣。為了讓謊言更逼真,馮某平為每位投資人註冊一家售電公司,並稱公司是與發電集團合作運營。

幾個月過去,投資者期待的低價電源毫無進展。馮某平跟投資者表示,由於政策推進過程中的不確定性,電源暫時無法兌現,而投資者可通過投資建立雲平台先獲益,發電集團也會對接到這個平台上,也是宏大的發展規劃。

事實上,從2017年簽訂合同到2018年上半年,投資者沒有實現一筆交易,低價電源也沒有任何消息,電力雲平台更是形同虛設。

2018年4月,馮某平從發電企業辭職,投資者得到消息,開始陸續報警求助,馮某平亦被警方抓捕歸案。

註冊公司費遠低向投資者收取費用

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馮某平,表示馮某平在發電集團只是普通職員,沒有領導職務,他所在的部門也沒有對外售電的權限,發電集團也沒有對外成立合作售電公司的計劃。投資人註冊的企業是馮某平通過中介機構辦理的,註冊公司費用遠低於他向投資者收取的費用。

案件調查了解,市場成立一家公司,成本大概是在20到30萬左右的價格,馮某平成立這十幾家公司,一共大概花費了200萬元左右的成本,剩下的錢基本上被他用於購房、炒股、理財等支出。

檢察院第二分院:不能輕信打著國家政策旗號的項目

經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馮某平隱瞞真相,以電力投資為誘餌,虛構國家相關部門影響力,誘導他人投資,非法佔有他人財物,以涉嫌詐騙罪向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認定馮某平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並處罰金10萬元。

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表示,法律並不禁止在改革過程中去探索,但是法律是要懲罰以「改革」之名來詐騙的人,而投資者投資要謹慎,尤其不能輕信打著國家政策旗號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