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3歲女童打工期間遭多人性侵 父母竟同意女兒與其中一人訂婚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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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周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工作案例,其中就包括一名福建13歲女童遭多人性侵的案件。

據檢察日報社主辦的正義網,涉案女童張某某在初中輟學,跟隨母親在福建省惠安縣一家餐飲店打工,其父親常年外出務工不在家,母親則忙於生計無暇監管。

由於缺乏家庭溫暖,張某某急於尋找所謂的「安全感」,與多名前來餐飲店就餐的男子發生性關係,案發時張某某僅13歲,更在其父母同意下與其中一人訂立婚約。

由於涉案的多名男子因明知張某某是未滿十四歲的幼女,仍與其發生性關係,涉嫌強姦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該案仍在辦理之中。

針對張某某監護人存在的監護不當、履責不力的問題,檢察機關聯合婦聯等機構,量身設計符合張某某家庭的個性化家庭教育指導方案,幫助張某某父母強化監護意識,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改善親子關係。

張某某在義務教育階段即輟學,其本人有復學的意願,檢察機關為張某某辦理復學手續。鑒於張某某就學期間存在遭到校園欺凌的問題,檢察機關協助張某某轉學至其家附近的另一所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