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脫單便利店」3元可買戀愛對象? 專家指不涉侵犯私隱
四川成都一間「脫單便利店」掀起熱潮,該店以3元(人民幣.下同)的價格出售每份含有自我介紹和通訊資料的「脫單膠囊」,吸引不少年輕男女前往選購,開業不到一個月已有超過1000多人製作「脫單膠囊」,更成就多達6對情侶。
針對店家做法引起的個人私隱疑慮,內地律師指出,有關個人資料是由本人自願投放,因此店家做法不構成對私隱權的侵犯。
走進「脫單便利店」,率先映入眼簾的是佔據了一整面牆的「脫單膠囊」。工作人員熱情介紹道,藍色瓶子是男生資料,粉色瓶子是女生資料,顧客花29.9元投放服務費就可以將自己的資料存放在膠囊中,花3元就可以拆開膠囊獲取別人的資料和聯繫方式。
便利店老闆施先生年僅25歲,他自稱是「新時代月老」,今年8月14日七夕當天起開設此店,第一個客人是一個女生,路過就進來留下了自己的個人資料。他透露,開業這段期間生意很火爆,已有1000多個脫單膠囊,其中女生資料偏多,和男生大約是6比4。「平均每天都有近一百個人來這裏『買』資料,周末更是爆滿,全都是來找戀愛對象的。」
他表示,目前已經成就了6對情侶,不過其中一對已經分手,「女方現在還會經常來店挑選有沒有合適的男生。」
「脫單膠囊」使用體驗為何?25歲的顧客趙先生表示,自己是一名「老單身狗」,從事產品研發工作的他平時在生活、工作中很少接觸女生。以前他也相過親,但他認為脫單便利店的形式更適合年輕人,「接觸的人更多,也更能匹配到符合條件的女生,效率更高。」
他表示,自己通過脫單便利店已經加了9個女生的微信,和其中3人見了面,「其中一個女生比較聊得來,目前還在相互了解」,趙先生笑著說,「就算不是談戀愛,交到新朋友也是值得開心的事。」
不過,也有人對脫單便利店表達擔憂:「脫單膠囊」交換個人資料是否違法?是否會侵犯個人私隱,或涉及販賣資料問題?
對此,四川君益律師事務所徐斌律師指出,內地《民法典》規定不得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但「脫單膠囊」是用戶自願投放資料。而該店經營者將他人同意披露的「脫單」個人資料,收費提供他人,應該屬於類似婚介公司所收取的中介費用。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宋宏宇律師也表示,該店上述做法不構成侵犯私隱權,因為資料處理目的主要是相親,且行為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參與者個人資料是自願填寫且資料使用目的、方式、范圍較明確,可以視為權利人明確同意處理資料。根據《民法典》,在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的范圍內合理實施的處理個人資料行為,行為人不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