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漢成為老賴後卻獲評為道德模範 當局認評選程序存在瑕疵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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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男子何志敏2018年12月16日因借款合同糾紛案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成為老賴。然而2019年1月,他卻被評為「感動順慶2018」道德模範。
網民近日反映後,順慶區精神文明辦周三(3日)回應稱,何志敏的2018年道德模範評選程序存在瑕疵,但他及時歸還欠款,不足以因此取消他「孝老愛親」表彰。順慶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歐維佳則表示,當局已介入調查事件。

順慶區精神文明辦工作人員表示,何志敏當時獲提的是孝老愛親(道德模範),2018年道德模範評選時,當地人認為何對其母親非常孝順。該工作人員續指,當時何志敏確實被捲入官司,因此評選的程序可能有一點瑕疵,未有到法院進行政審,但強調其他程序都是合規的,公安局、紀委等都通過了政審。

其後,何志敏又在2019年1月15日把錢還了,並在1月30日獲表彰,工作人員認為他雖在短暫時間內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這不足以取消他孝老愛親的事。裁判文書網顯示何志敏被法院列為老賴,但被評為2018年道德模範的為是「何自敏」,對此工作人員回應稱,兩個名字為同一人,身份證用的是何志敏。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