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5千萬元廣告費變「老賴」 金嗓子掌門人江佩珍被限制出境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近日發布消息稱,廣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依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江佩珍出境。
據悉,此事可以追溯到去年9月19日,當時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消息顯示,金嗓子食品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原因是該公司未按要求履行支付5194.98萬元(人民幣.下同)廣告費,當時江佩珍已收到限制消費令。
據內媒報道,5千多萬元的廣告費爭議發生在金嗓子食品、廣西金嗓子有限責任公司以及星空華文國際傳媒有限公司之間。中國裁判文書網詳細記錄了這宗合同糾紛。
根據判決書內容,2016年6月,金嗓子食品與星空華文訂立了《電視廣告委託代理合同》訂立了《電視廣告委託代理合同》,在星空華文製作的兩檔綜藝節目中投放草本植物飲料品牌廣告,合同總價8000萬元。
據天眼查資料,金嗓子食品成立於2016年,註冊資本200萬元,金嗓子公司是其控股股東。在這起廣告糾紛中,金嗓子食品方面以合同未蓋章、收視率不達標等理由拒絕支付廣告費,因此星空華文將金嗓子食品告上法院,並認為金嗓子公司承擔連帶債務責任。
此次合同糾紛在2017年6月19日立案,2018年12月29日一審判決宣判,金嗓子食品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原告星空華文廣告費5167萬元,並以此為本金支付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按每日萬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
不過,一審判決結果也認為,因為未發現金嗓子食品與金嗓子公司資產混同使用行為,因此法院認為金嗓子公司不承擔連帶責任,2019年6月14日的二審結果維持原判。雖然有法院的判決結果,但金嗓子食品並未執行相關判決,由於金嗓子食品實際控制人是江佩珍,因而她成為「老賴」。
曾與球星朗拿度發生「代言」糾紛
實際上,這此並非金嗓子第一次因為廣告惹官非,最為人所知的是與巴西足球明星朗拿度的代言糾紛。金嗓子的非處方藥金嗓子喉片是該公司的明星產品,號稱「年生產能力金嗓子喉片50億片,年產值規模10億,在同類產品中市場佔有率多年來一直名列前茅,並出口美國、加拿大、歐盟、俄羅斯以及東南亞等二十多個國家和地區」。
金嗓子喉片之所以能從廣西走向全國,其投放在央視的朗拿度「代言」廣告功不可沒。據一名與朗拿度經紀人交往甚密的撰稿人講述,2003年,朗拿度在中國收到一個私人宴會邀請,可獲得數十萬歐元作為出場費。朗拿度赴約那天,現場讓他穿上印有「金嗓子喉片」的球衣,手持一盒藥拍攝照片。當時朗拿度被告知只用於企業內部宣傳,並沒有說用於商業宣傳。
這名撰稿人表示,直到2005年初,朗拿度才得知自己成為金嗓子喉片的代言人。但這一說法遭到了金嗓子方面的否認,其當時在官網上發出聲明稱金嗓子和朗拿度簽有產品形象代言人的授權協議書,並指公司每年都通過朗拿度在中國的指定商務推廣公司的負責人,向朗拿度表示繼續合作的意向,並按協議約定向該公司支付相關費用。隨後,朗拿度就此事起訴了金嗓子,不過由於維權成本太高,最終放棄。
為了提振企業形象,金嗓子在2007年8月宣布與另一位巴西球星卡卡簽約,由他正式出任公司未來形象代言人。從招股書中可得知,2012年至2014年金嗓子共向卡卡支付代言費約1430萬元。
2015年7月15日,金嗓子公司在港交所上市。最初上市時,金嗓子每股4.71港元,市值最高超過60億港元,而截至6月3日港股收盤,金嗓子股價是每股1.5港元,總市值是11.09億港元。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