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兄弟被控盜堅果判無期:獄中意外遇真犯 申訴十多年終獲受理
遼寧瀋陽的曹慶三及曹波三兩兄弟,在1999年時被指控盜竊數百箱堅果,他們表示自己遭到警察刑訊逼供無奈認罪,結果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未料就在服刑期間,曹氏兄弟意外遇見盜竊堅果的真犯。
曹氏兄弟為此持續申訴十多年,卻一直都被瀋陽地方法院及遼寧高院駁回。在2017年出獄後,曹氏兄弟轉向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遞交申訴,並在去年底獲受理。但由於人手有限,至今仍未能夠立案複查。
據案卷資料顯示,案發在1999年元旦,瀋陽一間堅果行經理報案稱倉庫遭竊,損失338箱美國進口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總價值約22萬元(人民幣.下同)。倉庫管理員指,發現被盜時門上的掛鎖已被人替換。警方調查認定,1998年12月31日下午2時許,曹氏兄弟攜帶事先準備好的剪鉗來到堅果行倉庫。曹慶三剪斷庫房鎖頭,換上事先準備好的同類型鎖頭,曹波三則在大門處接應。曹慶三其後先後兩次僱用6部人力三輪車,回到庫房用鑰匙打開庫門,從中盜走堅果。曹氏兄弟共分三次銷贓,獲贓款14萬元,每人分贓7萬元。
但曹慶三在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時稱,當時是認罪是被刑訊逼供,被辦案民警抓著手指強行按手印,對方更稱「你弟弟都認了,你還不認嗎?」曹波三亦指警方宣稱曹慶三已經認罪,「我要是也認罪,就能幫他分擔一點量刑,俺們不懂法,就這樣信了。」
不過,曹氏兄弟的訊問筆錄,不斷有提到堅果是從一個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中購得。案件在2000年1月公開審理,瀋陽鐵路中院在當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曹氏兄弟犯盜竊罪成,各自判處無期徒刑,並各沒收財產10萬元。
未料就2002年6月,曹慶三所在的監獄迎來一批新罪犯,結果發現其中一人就當年交貨的「小三子」,其真名為蔡某濤。蔡某濤因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入獄,被判處死緩。曹慶三又發現,蔡某濤擁有一張照片,背面寫有大家姐曹秀玲的住址,是當年購貨後約定好支付尾款的地點。曹慶三將照片交給曹秀玲,要求作為新證據繼續向上級法院申訴。案卷資料顯示,蔡某濤在接受提審時均有承認自己就是「小三子」,並對盜竊堅果一事供認不諱。蔡某濤稱,此前沒有坦白的原因,是因為當初入獄時已經被判處死緩,害怕會因此再加刑。對於涉案堅果的件數及貨款金額,蔡某濤亦能清楚陳述並且與現實吻合。
曹氏兄弟的申訴卻在2007年11月23日被駁回,原因是蔡某濤臨時反口。有報導提到,疑似是負責案件的法官要求蔡某濤不要認罪,有獄友更聽到法官稱「你不知道你判甚麼刑了嗎,你是死緩,你現在認,考慮後果了嗎?」可惜的是,曹氏兄弟繼續向上級法院申訴,但遼寧省高院仍在2014年9月4日,以「蔡某濤的供述前後不一致」為由駁回。
曹氏兄弟在2017年相繼出獄,同時蔡某濤亦因獲得數次減刑後,即將在2021年6月12日出獄。曹氏兄弟出獄後,轉為向位於瀋陽的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申訴,終在去年底獲通知已經受理。
弟弟曹波三坦言,當年與哥哥努力工作從縣城搬到省城,一切剛有起色之時,卻因「不明不白」的官司失去長達17年的自由。哥哥曹慶三則表示,最深的愧疚就是沒能在大家姐離世前出來見她一面。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