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7歲男因被強脫褲子殺死室友 逃亡12年後被捕判囚15年
河北男子小劉2006年遭同住兩天的陳姓男室友強脫褲子,小劉覺得陳男是同性戀,反抗後與陳男扭打在一起,最終用磚頭將陳男敲死。當時年僅17歲的小劉展開逃亡生涯,直至2018年警方發現他是殺死陳男的兇手,並將其拘捕。
今年6月,案件在河北保定中院公開審理,法院判決小劉犯故意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5年。
2005年下半年,小劉在河北保定高陽縣一間繡花廠打工兩個多月後回家,至2006年初,他又想到繡花廠打工,但抵達後發現該廠已停產鎖門,小劉只好翻繡牆進入繡花廠的員工宿舍居住。
某日,小劉在繡花廠附近一個放映廳看電影時,與來自湖北的20多歲陳男結識,兩人聊天後,小劉將其帶去宿舍同住。陳男入住的第二晚,兩人在外吃飯並喝了些啤酒,回到宿舍後兩人躺在同一張床上,期間,陳男開始挑逗小劉,強脫小劉的褲子。
小劉覺得陳男是同性戀,拒絕被脫褲子,兩人發生爭執。隨後,小劉拿起牆邊一把壓力鉗砸了陳男肩膀,陳男被激怒後,與小劉從床上扭打到地面。陳男力氣較大,騎在小劉身上,掐着小劉的脖子並用拳頭和巴掌打他。小劉則在地上摸到一塊磚,便拿起磚連續敲了陳男後腦勺數次。
陳男隨後抱著頭哭,流血不止,沒多久便躺在地上一動不動,但嘴上仍然叫罵。小劉覺得廠裏無人,陳男難以獲救,便換了一身衣褲,將帶血的衣褲丟在了附近的垃圾堆上,從此逃亡,直至2012年才回到河北。
陳男的屍體在2006年4月被發現後,警方在案發現場一膠紙捲軸上提取到一枚指紋。2018年10月8日,指紋比對與河北河間市前科人員小劉一致。2018年12月4日,高陽縣公安局在河間市一網吧將小劉拘捕。
2019年9月17日,河北保定中院對小劉依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賠償陳男母親黎某和陳男生父陳某經濟損失各17908.25元人民幣。小劉上訴後,案件發回重審,保定中院依法另組合議庭,於2020年6月22日公開審理該案,認為小劉犯罪時未滿18歲,依法應從輕或減輕處罰,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構成坦白,可依法從輕處罰,最終判小劉犯故意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5年。
(中國裁判文書網、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