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禁毒日|最高檢:速遞寄遞毒品問題突出 疫情時期明顯增多
今天(26日)是「國際禁毒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周五(26日)表示,內地在2019年至2020年5月共批捕毒品犯罪10.8663萬人,佔全部刑事案件的8.47%,同比下降29.84%;起訴毒品犯罪14.3294萬人,佔全部刑事案件的6.13%,同比下降21.31%。
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廳(重大犯罪檢察廳)廳長元明在受訪時有提到,近年來通過速遞物流寄遞毒品情況突出,「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這類犯罪案件明顯上升」,特點是涉及企業範圍廣、跨境跨省寄遞情況較多,以及犯罪方式隱蔽,涉毒線索較難發現。
最高檢指,從辦案情況來看,內地當前毒品犯罪案件有多個特點,分別為「互聯網+物流」的製販毒活動更加突出、新型毒品不斷翻新、境內外犯罪團伙勾連問題凸顯。總括來看,內地的毒品犯罪案件總量仍在高位徘徊,毒情形勢依然嚴峻,下一步全國檢察機關將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進一步提升毒品檢察治理品質,注重加強與禁毒辦、公安、法院等部門溝通協作,全鏈條打擊毒品犯罪,全面提升毒品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元明在受訪時則稱,隨着中國國速遞物流行業的快速發展,近年來犯罪分子利用快遞物流販運毒品呈逐漸增多態勢,單單去年全國檢察機關就辦理1000多宗利用速遞寄遞毒品的犯罪案件,「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這類犯罪案件明顯上升。」
元明指出,此類案件的特點,第一是涉及企業範圍廣。寄遞行業點多面廣,有的案件利用智能快遞櫃、同城跑腿等方式進行毒品犯罪,不當面交接、不通過安檢設備檢測,毒品轉移快。第二是跨境、跨省寄遞情況較多。有的案件經過多個省份多次流轉,甚至跨境寄遞毒品。第三是犯罪方式隱蔽,涉毒線索較難發現。涉毒人員寄遞毒品時都會故意將毒品隱匿在其他物品中,被發現後又立即換一種方式隱匿,還有的通過先行試探性寄遞後分多次寄遞迷惑偵查。寄遞毒品導致毒品更易擴散、流通,尤其與互聯網相結合,案件偵破難度大。
典型案例顯示,速遞從業人員怠盡審核義務,為毒品犯罪提供便利,故須防範速遞從業人員實施毒品犯罪、防範速遞行業淪為毒品交易中轉站。針對所反映出的監管漏洞,檢察機關將通過檢察建議書等方式促進有效監管,推動「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制度落實和智能速遞櫃管理,從源頭上防止毒品在寄遞渠道流通。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