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陳同佳】90後勒斃女友藏屍行李箱並冒用信用卡 一審被判死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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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出生的安徽劉姓男子,2018年10月因與時年29歲的楊姓女友發生爭執,將楊女勒斃,其後將屍體藏於新買的28寸行李箱,再冒用楊女信用卡肆意揮霍。案情與在台灣發生的陳同佳涉殺害潘曉穎案異曲同工,令人驚詫。
近日,安徽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判處劉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男子勒斃女友後藏屍行李箱,其後冒用女友信用卡,一審被判死刑。(示意圖片/資料圖)

據指控,案發前,劉男和楊女在合肥市某廣場租屋同居。2018年10月24日凌晨,2人在租房內發生爭執,劉男用雙手勒住楊女頸部直至其不動,致楊女當場死亡。當晚8時,劉男駕車前往合肥市馬鞍山路某購物中心購買了一件28寸拉桿行李箱,返回住處後用透明膠紙捆綁楊女屍體塞入行李箱內,將行李箱留在租屋處,隻身逃離。

經法醫鑑定,楊女係因口唇及頸部受外力作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犯案後,劉男還冒用楊女信用卡,以直接刷卡消費和支付寶套現等方式,總計盜用5萬4831元(人民幣,下同),使用這些錢租寶馬車、到酒吧高消費等。此外,在殺害楊女後,他還將楊女隨身佩戴的浪琴手錶拿走贈予他人。

案件在合肥中院一審宣判。(安徽網)

法庭亦披露,事發前,劉男曾於同月初在楊女母親家中,乘其不備盜竊一隻黃金手鐲,並以9200元價格賣給黃金珠寶回收店,該手鐲購買時價格為12492.48元。

法院認為,劉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價值34126.48元,數額較大,冒用他人信用卡騙取54831.9元,數額巨大,分別構成盜竊罪、信用卡詐騙罪;應當數罪並罰。劉男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係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

綜上,法院一審宣判,劉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3萬元;犯信用卡詐騙罪,判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7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0萬元。

(中安新聞)

回顧陳同佳涉殺害潘曉穎案過程,與該案有多處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