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膽包天】三漢嫖妓偷拍再假扮官媒記者勒索酒店 判監6到9年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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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懷仁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宗敲詐勒索案,涉案三人在各處酒店等地方嫖妓並偷拍過程,再假扮官媒記者勒索營業者,最終遭判監6到9年不等。

案件在山西懷仁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三人分別被判監6到9年。(網上圖片)

案情指出,2018年7月至9月期間,被告人常某、王某、潘某以洗浴等為由進入多處洗浴中心、酒店、賓館等地嫖娼並偷拍影片。三人其後假冒《山西法制報》記者的身份,以偷拍影片勒索去過的洗浴中心、酒店等地方。三人各自試圖勒索的次數均達數十宗,成功得手28宗至32宗不等,涉及金額近11萬(人民幣,下同)至近14萬不等。

根據資料,《山西法制報》歸山西日報報業集團主管主辦,同時是山西省委政法委的機關報,也是山西省唯一的省級法制類報紙。

法院判決指三人的犯罪範圍廣闊,包括山西省9個市區,更向山西省外延伸,其行為不僅侵犯了被害人的財產所有權,而且嚴重地擾亂了賓館等服務行業的經營管理秩序,敗壞了新聞媒體的良好聲譽,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惡勢力」犯罪,應依法嚴懲。

三人皆被判犯敲詐勒索罪,常某判處有期徒刑9年8個月,王某判處有期徒刑6年10個月,潘某判處有期徒刑6年5個月;三人並處罰金2萬至5萬元不等。

(山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