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擁有版權被侵權 深圳3人勒索多間網店要求「授權費」被判刑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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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中國深陷版權風波,被質疑壟斷圖片資源,且以保護版權為名行敲詐勒索之實。
無獨有偶,深圳福田法院近日以敲詐勒索罪,一審判處3名被告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至1年5個月,並處罰金。
該3名被告偽造公司印章及相關國家機關證件印章,通過向阿里巴巴發起知識產權投訴,勒索多間網店要求支付相關圖片的「授權使用費」。

其中一名受害者蘇先生是在天貓上經營手錶銷售業務。為讓版面變得漂亮,蘇先生放有一張從網上找到,沒有任何標誌的手錶錶芯圖片。惟網店後來突然被查封,蘇先生查詢後發現竟是被某科技公司,以擁有圖片版權為由投訴侵權。蘇先生主動聯絡,對方強調不能刪除圖片了事,必須支付3萬元(人民幣.下同)以獲得授權。蘇先生無奈下應要求支付費用,始獲撤銷投訴。

夏某等人以被侵犯版權為名,勒索淘寶、天貓等網站的網店,要求支付所謂「授權使用費」。(資料圖片)

相繼有多名網店被敲詐勒索後,疑犯夏某等3人終在2017年8月落網。據深圳檢方介紹,夏某等人成立一間科技公司後,通過向阿里巴巴官網發起知識產權投訴,謊稱被網店的宣傳圖片侵犯版權,又或謊稱被商品侵犯註冊商標權。受害網店遍布全國,夏某等人至案發時已非法所得約12萬元。

檢方認為,合法擁有知識產權依法應當予以嚴格司法保護,但夏某等人偽造相關資料,利用受害網店上的商品宣傳圖片,可能只是在互聯網上隨意下載的把柄,逼迫支付所謂的「授權使用費」,否則網店就有可能被撤銷下架。夏某等人所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當接受法律的懲處。

(深圳大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