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醉客糾纏恐嚇的士女司機 安徽男出手救人被提公訴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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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陽太和縣的男子姜某在阻止醉漢糾纏恐嚇的士女司機期間,將對方打致一級傷殘,結果被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姜某認為,當時女司機的入身安全正被不法侵害,且是對方先動手,應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事發在去年8月31日晚上9時許,女司機何某接載醉酒的男乘客丁某,但在即將到達目的前對方突然發難,「他讓我停一下車,要下車買煙,我當時說已經到門口了,你就先把錢付了吧。他聽了這句話就急了,到車上罵我,還威脅我。」屋苑保安聞訊後趕到處理,但丁某未有理會,「他連保安都罵,保安拿他也沒辦法。」

姜某認為自己的舉動屬於正當防衞。(紅星新聞)
姜某事後被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紅星新聞)

何某心生害怕,乾脆表明可以不收錢,只要求丁某盡快落車。據何某表示,丁某不但拒絕離開,甚至取出手機打電話,恐嚇道「你等着,我非叫人整你不可。」

此時何某想起姜某亦是住在附近,遂立即打電話求救。正在睡覺的姜某聞言後立即落樓,「丁某看到我來了就匆匆掛斷電話,立馬衝向我,一手推我胸,我也下意識地推了他一把,然後我們就撕扯在一起。」姜某指,自己曾接受訓練,身手較好,而丁某則處於醉酒狀態,故最終導致丁某受傷。

姜某得知丁某受傷後,同年12月向警方投案自首,其後獲取保候審。及至今年2月26日,縣檢察院決定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提出公訴,全案將於周三(27日)開審。至於丁某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在2月14日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行政拘留6日。

丁某事後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行政拘留6日。(紅星新聞)

有律師認為,事實上何某當時的情況並非無法自力救濟或緊迫,應當且完全有機會和條件通過合法途徑尋求救濟和消除危險,例如報警。此外,姜某亦應當對何某的安全有理性判斷。另一方面,閉路電視畫面顯示姜某在丁某倒地後仍有繼續攻擊的動作,加上姜某明知丁某是處於醉酒狀態,故應不構成正當防衞,其導致丁某受傷,主觀過錯明顯。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