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13歲男童不滿管教太嚴菜刀弒母 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料不獲刑罰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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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16日)晚,江蘇建湖縣一名13歲男童疑不滿管教太嚴,用菜刀將母親砍死並逃跑。
男童目前已被警方拘捕。但由於他未達到內地《刑法》規定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14歲,相信不會獲刑事處罰,並以警方撤銷案件告終。
據建湖縣警方通報,3月18日,該縣一名楊姓37歲女子被人發現在家中死亡。警方經調查確認屬於他殺,並於同日上午11時將死者的13歲兒子邵福茗列作疑犯拘捕。
經查,邵福茗不滿母親對其管教太嚴,於3月16日晚與母親發生激烈爭吵,後用菜刀將她砍死並逃跑。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和處理中。
另有網傳消息指,男童18日沒有上學參加考試,老師又無法接通其母親的電話,前往家訪時敲門沒有人回應,又發現門口有血跡,終報警揭發事件。男童父親則在外地工作,事發時不在建湖縣。
同類事件近月多次發生
由於中國現行《刑法》規定,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是16歲,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是14歲;而不滿14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本案邵姓男童年僅13歲,相信最終不會獲刑事處罰,並以警方撤銷案件告終。
值得一提的是,同類事件近月多次發生。2018年12月31日,湖南衡南縣一名13歲羅姓男童錘殺父母,引發輿論譁然;同年12月2日,湖南沅江市12歲吳姓少年因不滿被管教太嚴及被責打,在家中二樓的主人房狂斬廿刀殺死親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