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網約3男性交 一男辯稱「玩枕頭」 少女:他很快就結束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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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北一名蔡姓男子與鄒姓、許姓2名少年約女網友見面,明知女網友年幼稚嫩未滿14歲,仍輪流和她發生性關係,蔡男還拿手機偷錄她與鄒姓少年的性愛過程;法院審理時,蔡男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和少年打枕頭仗,所以曾短暫躲進女網友所在房間,但說法被對方打臉,還被指與其他人不同之處就是「很快就結束」。

蔡男前年2月7日慫恿鄒姓少年約女網友見面,言明想和對方發生性關係,對方答應後,1女3男即在鄒姓少年家輪流發生性關係(GettyImages)

判決指出,蔡男前年2月7日慫恿鄒姓少年約女網友見面,言明想和對方發生性關係,對方答應後,1女3男即在鄒姓少年家輪流發生性關係;事發後,蔡男被檢察官起訴,鄒姓和林姓少年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

審理時,蔡男承認曾和女網共處一室,但辯稱當時因為玩枕頭仗躲進房間,躲了大約1分鐘就出來,否認有發生關係;但是,女網友供稱當天共有3人和她發生性關係,蔡男是其中一個,印象中,蔡男沒有要她幫忙口交,而他與其他人不同之處就「很快就結束」,從頭到尾大概10分鐘左右。

法院認為,蔡男從警詢、偵訊到審理的供述前後不一,而女網友案發時雖年僅13歲、有輕度智能障礙,但心智仍有9歲到11歲的發展,對案發經過和細節,說法始終一致,認為她與蔡男素無恩怨,應無杜撰刻意誣陷的可能。

法院調查,蔡男除了和女網友發生性關係,另外還用手機偷拍她與鄒姓少年的性愛影片,最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和拍攝少年性交行為2罪,分別論處3年6月和7月刑期,合併應執行3年10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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