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縣級官員醉駕撞死環衞工免刑責 網民不滿:刑不上大夫?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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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隴西縣紀委監委今日(25日)通報11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例。其中該縣工商局幹部毛志堯醉酒駕駛致人死亡免於刑事處罰一案,引起輿論關注。

根據通報, 2017年9月4日,毛志堯醉酒駕駛將環衞工宋某某碰撞致死。2018年3月2日,隴西縣法院判決毛志堯犯交通肇事罪,免於刑事處罰。2018年3月27日,毛志堯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2018年12月20日,其行政務被撤。

對於醉駕肇事致人死亡被判免於刑責一事,隴西縣法院刑庭庭長證實審理過該案件,稱「當時給(環衞工)家屬賠償,但經辦法官不在,具體數額尚不明確。」而據當地一知情人士透露,毛志堯曾與死者家屬協商,賠償金額為80萬元。目前,毛志堯仍在隴西縣工商局上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將會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因此案件公布後亦惹來許多網民不滿:

「真開始刑不上大夫了。」
「醉駕撞死人,還能免責?還能繼續在政府上班?」
「刑事案件還能免責?比《刑法》都厲害。」
「希望了解如此處理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