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腐敗】湖南學術雜誌主編收錢發論文 情婦當中介受賄逾千萬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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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6日,湖南省社會科學院《求索》雜誌社原主編烏東峰因嚴重違紀問題被紀委立案審查。2018年4月23日桃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烏東峰以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
據媒體日前披露,烏東峰幾年來靠雜誌「發家致富」,收錢幫人發論文,而他收取的論文「版面費」共近千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烏的情婦覃建軍被認定夥同烏東峰收取至少814.95萬元。

《求索》雜誌2003年被評為南大核心(CSSCI)期刊,等級屬同類劃分中國內最權威的一種。

烏東峰案是否已審理判決,目前尚無公開消息。但中國裁判文書網至2018年8月底陸續公佈了涉《求索》雜誌案受賄、行賄的8份判決,經法院認定烏東峰收取的論文「版面費」共近千萬元,其中,烏的情婦覃建軍被認定夥同烏東峰收取至少814.95萬元。

公開履歷顯示,烏東峰於2002年-2013年任《求索》雜誌主編,2014年-2016年任編輯。而《求索》雜誌是湖南省社會科學院主管、主辦的學術期刊,2003年被評為南大核心(CSSCI)期刊,相關專家介紹,其等級屬同類劃分中國內最權威的一種。

雖然烏東峰案判決情況不明,但其犯罪情況可從其情婦覃建軍的判決看出端倪。覃建軍是一名「中介」,2007年左右與烏東峰發展成情人關係。從2008年起,烏東峰先後將多人介紹給覃建軍,安排覃建軍收取論文和「版面費」,自己利用職務之便在幕後操縱論文發表,按此運作模式二人大肆收取「版面費」牟利。

2018年6月27日,湖南桃江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覃建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財產600萬元。判決書顯示,該600萬元已從烏東峰案中作為違法所得予以扣除。

《求索》雜誌社原主編烏東峰。(網絡圖片)

據覃建軍交代,做論文生意以來,她收取費用應該超過了一千萬元,收取的這些版面費「一分錢也沒有交給雜誌社」,成為了她和烏東峰的共同財產。

而據法院公佈的5份行賄案判決認定,向烏東峰行賄的金額達到988萬餘元,在《求索》發表論文至少403篇。以此推算,每發一篇論文,烏東峰收取的「版面費」為2.45萬元。

媒體注意到,在已經公佈的5名行賄者中,有兩名副教授:長沙學院電腦系副教授朱志勇、湖南涉外經濟學院副教授周家文。

2018年1月至6月,5名行賄者分別被桃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緩刑不等,並處相應罰金。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