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案件頻傳 福州14歲男生搭順風車遭猥褻 男司機被批捕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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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有關「滴滴順風車」的案件近期不時發生,福州一名中三男生今年6月搭乘順風車返回連江老家過程中,竟遭男司機猥褻。福州連江縣檢察院近日依涉嫌強制猥褻罪將何姓司機批捕。
受害男生鄭某今年只有14歲,就讀初中三年級,6月18日當晚獨自搭乘其母預約的「滴滴順風車」返回老家備考。當時何姓司機在福州市一小區門口接載鄭某,並駛向連江縣。其間司機以污穢性語言調戲鄭某,鄭某因感到恐懼而要求提前下車。
司機當時問道:「你不是還沒有到目的地嗎?」鄭某即表示自己還要買東西,要求其停車。司機卻堅稱可以等他買完東西再送其到家。鄭某立即回絕,並驚慌地下車,再到後車廂取行李。不過司機也跟着下車,並下手猥褻鄭某。鄭某受驚嚇後當晚一夜未眠,翌日在家人陪同下報案。
據悉,涉事何姓男司機約30多歲,曾從事過按摩行業。何姓司機約3個月後在福州羅源縣一家賓館落網,連江縣檢察院近日以涉嫌強制猥褻罪對何姓司機依法批捕。
檢方提醒,根據內地《刑法》第237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原條文強制猥褻的對象為「婦女」,後於2015年8月29日予以修訂,故該罪名被害者亦可適用於男性。
(海峽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