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報稱遭村支書多次強姦 投訴不果反被指沒有姿色、敲詐牟利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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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封來自河北省任丘市永豐路林莊村的舉報信稱,付女士被村支書崔某某三度強姦,曾向任丘市紀委舉報,獲移交街道辦事處處理,但卻石沉大海。
內地「大白新聞」7月13日報道,被舉報者崔某某就此表示:「我現在要起訴她,她這完全是陷害。」辦事處負責人更指付女士居心匿測,意欲藉此在村內公產分配上獲取更多利益。
7月15日《澎湃新聞》報道,河北任丘市委宣傳部14日公布,市紀委監委調查相關單位及責任人,警方已受理付某某報案,並將展開案件偵查工作。
辦事處以「對孩子聲譽影響不好」為由拒查
6月22日下午,大白新聞按照舉報信上所載電話號碼,聯繫付女士。付女士稱早在2016年12月向市紀委舉報,不過永豐路辦事處黨委郝姓書記「以對(付女士的)孩子聲譽影響不好為由」,拒絕調查。
其後郝姓書記承認確有其事,但指付女士本人也認可這種說法,並懷疑付女士目的不純,可能是針對村裡集體財產分配問題,希望從措獲取更多利益。
被舉報者反稱要起訴事主
郝姓書記更直指:「真實情況不是付女士所說的,這個女同志你沒見過,不能說醜陋不堪,但是遠沒有這個姿色,不會引起任何欲望。她這是有意敗壞他人,並且不顧自己的名節。」
被舉報者崔某某則反駁:「我現在要起訴她,她這完全是陷害,以前也因為這事訛過別人的錢。之前她們家缺錢,我們關係還不錯,就借了她2萬塊錢,有轉帳記錄,找她要,她不給,到現在沒還。後來,又找我借4000,我沒借,就發生了這個事。」
網民意見:
這個郝書記也得好好查查。
紀委忙這個事,這不是警方應該立案的嗎?
舉報要尊重證據,沒有證據可以反告被誣告,相信沒證據女人不會亂告,否則她會蹲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