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大生搭火車吸二手煙興訟 涉事鐵路局敗訴需取消車廂吸煙區
撰文:潘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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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月25日),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宣判內地第一宗公共場所無煙訴訟案,法院要求相關鐵路局取消火車吸煙區。
據報道,去年6月9日,一名河北女準大學生乘坐K1301火車從北京到天津時,在車廂內聞到二手煙,雖然乘客是在抽煙區吸煙,但整個車廂都是煙味。
其後,該名女準大學生將哈爾濱鐵路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哈爾濱鐵路局賠償其購票款102.5元(人民幣.下同),支付原告律師代理費以及本案訴訟費,取消北京站及天津站月台、K1301次列車內的吸煙區、拆除煙具,並禁止在上述區域吸煙,同時賠償精神損害費人民幣1元,以及原告為減少煙霾所購置的口罩費用19元。
去年12 月,此案一審開庭時,哈爾濱鐵路局稱,鐵路公司不構成違約,也不承擔違約責任。根據車票,被告已經將原告按時送達目的地,即沒有造成身體不適的後果,也沒有原告的住院證明,說明被告已經履行了相關的義務。而且被告設置吸煙區並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設置「吸煙區」符合國情,符合實際。
法院一審宣判認為,該架火車是全車禁煙,設置吸煙區的行為違法,法院指訴訟請求給予支持,判決哈爾濱鐵路局在火車上取消吸煙區拆除煙具,但考慮到拆除的成本和可能對列車的影響,法院建議哈爾濱鐵路局對煙具和吸煙區等進行遮擋。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