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 二手煙害人不淺 街道禁煙保市民健康
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推動的禁煙令於本周日(7月23日)生效,嚴禁市民於室內、戶外的公眾地方吸煙,違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披索(港幣1570元),嚴重者更會被監禁達4個月,被指是東南亞最嚴厲的禁煙令。或許會有煙民覺得吸煙也要坐監是矯枉過正,但公眾地方抽煙的問題在香港極之普遍,對其他市民造成嚴重滋擾、甚至影響健康。對此,港府必須考慮擴大禁煙區域,讓市民免於受二手煙所擾。
街頭吸煙要坐監 苛政還是德政
根據菲律賓的禁煙新政,任何人在公眾地方吸煙,包括室內及戶外地方,例如政府辦公大樓、學校、醫院、餐廳、旅館、車站、娛樂場所、公共及私人車輛等,違者可被判罰款甚至判監。有趣的是,杜特爾特本來也是煙民,不過自從他被診斷出患有血栓閉塞性血管炎(Buerger’s disease)後,他於是戒煙,也厲行控煙政策。
這項新政對煙民來說或許是苛政,但對非吸煙者來說卻是德政。至於香港,政府曾在公共空間禁煙上下過不少工夫,早在1982年,政府頒布了禁煙範圍法例,禁止市民於升降機、劇院、音樂廳及公共運輸工具等地方抽煙。在2006年,政府將禁煙範圍再擴大至餐廳、酒吧、公園、扶手電梯以及大部分室內公共地方。2009年,政策過渡期完結後,政府更將禁煙範圍擴至大部分娛樂場所。惟在此之後,政府便再沒有擴大禁煙區,轉以加煙稅、加大煙盒警告圖片等方式控煙。
無可否認,香港的禁煙範圍與大部分先進國家相若,政府可能礙於民情,而未敢擴大吸煙區,情況就像早年政府實施娛樂場所禁煙,已然招來眾多經營者、煙民反對,但這並不代表擴大禁煙區是不可觸碰的議題。
香港人多路窄 吸煙問題徒添矛盾
須知,香港人煙稠密、街道狹窄,環境本就與外國大相逕庭,吸煙問題往往引起煙民與非煙民之間的矛盾。由於現時香港少有特設的吸煙區域,一些較為自律的煙民為免影響他人,只好瑟縮後巷、後樓梯「打邊爐」。
而對非煙民而言,卻感到仍有不少煙民在街頭抽煙造成滋擾,尤其一些煙民在公眾地方燃點香煙,只是間中吸兩口,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噴二手煙,令其他市民不勝其擾。去年港大醫學院曾經進行研究,發現擴大禁煙區能夠減少兒童下呼吸道感染(LRTI)入院人數,在公共衛生的角度看來,擴大禁煙區似乎是必要之舉。
對於擴大禁煙區,外國不乏切實可行的控煙政策供港府參考。例如日本東京過去就實施了《路上禁止吸煙條例》,法例規定煙民要指定的「喫煙所」抽煙,這些指定的吸煙區要有良好的通風、抽氣設施,防止二手煙味四散。這政策無疑為不吸煙的市民帶來好處,能夠減少二手煙對他們的影響。與此同時,政策對不少相對自律的煙民的影響亦極為有限,相信能夠減少反對聲音。
控煙要行多一步 豈止加稅再加稅
若然香港政府能夠在公眾地方,以至部分室內公共場所,設立設備完善的指定吸煙區,對吸煙或不吸煙的市民來說,確為善政。過去,煙民常以吸煙是「個人權利」為由反對加強控煙的法例,若然政府能夠提供適當的吸煙區的話,也就是保障了吸煙者的權利,在推動禁煙法時也就更順理成章,不至於像菲律賓般將吸煙變成有機會惹來牢獄之災的嚴重罪行,引來更大反響。
港府過去一直以加稅、增加煙盒警告面積來加強控煙,在這方面,政府固然可多下工夫,甚至學習澳洲、新西蘭等去除所有香煙包裝上的品牌設計元素,減低吸煙者的購買意欲。但與此同時,政府亦必須考慮擴大禁煙區範圍,要求煙民在指定區域吸煙,以平衡社會利益,為減低二手煙對市民的影響,行出更加積極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