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雲南村官三父子醉酒打警察 開除黨籍判監2年半至3年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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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官威!雲南大理力角村的李姓三父子仗著自己是村官,在村內橫行霸道,一次更在酒後借醉毆打警察。不過,「村霸」最終還是敵不過法律的制裁,三父子因觸犯尋釁滋事等罪名,分別被判監2年半至3年,而且全被開除中共黨籍。
據《昆明日報》報道,大理力角村的李家良父子在當地很有勢力。李家良是力角村下轄的中營村黨支部書記,其子李田是力角村村支書,兒子李周也是中共黨員。但李家同時也是「村霸」,一家人在村內頤指氣使、囂張跋扈、欺壓百姓,村民平時都敬而遠之;而作為村官,他們解決村民糾紛靠的是吆喝,甚至是打罵,工作作風十分蠻橫。
2017年7月10日晚,李家良在酒後和李周一起到力角派出所參與解決村民糾紛。由於對糾紛處理結果不滿意,李家良藉著酒勁「發酒瘋」,對著警員大叫「你認得我是哪一個?我是黨支部書記」,又用手指戳傷一名警員的左面頰,要求對方在5分鐘內道歉,「不然打到跪下」。
後來,飲酒後的李田也駕車來到派出所,三人態度亦變得更加囂張。李田與李周一同毆打在場兩位民警及兩位輔警,並將一台執法記錄儀打落損壞。李田還肆意損毀派出所指示牌、花盆、玻璃等物品,又叫囂「不要跟我講什麼政治、紀律」。
三人因觸犯「尋釁滋事罪」獲刑
經鑑定,力角派出所被損毀物品價值人民幣2183元;兩位民警受輕微傷。李家良三父子事後被捕,並於近日遭到懲處。
2018年3月,報經賓川縣紀委批准,力角鎮黨委分別給予李田、李家良、李周開除黨籍處分。另一方面,賓川縣人民法院認定李田犯尋釁滋事罪、危險駕駛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認定李家良、李周犯尋釁滋事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昆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