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豪宅爆炸賠償待確認 死者家屬拒屍檢:望出具無責任證明書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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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下午,深圳灣一豪宅單位發生爆炸事件。影片顯示,一名坐在爆炸單位陽台邊的女性墮樓亡。深圳通報稱,截至11日18時,明火已撲滅,事故造成1人死亡,無其他人員受傷。據《界面新聞》報道,事件中的賠償事宜待確認,死者家屬表示,希望給死者出具一份無責任證明書,並拒絕屍檢。

《界面新聞》報道指,從悅府二期業主處獲悉,死者是29C的一位女性住戶。死者家屬稱,死者曾在11日下午2點45分向家屬求救,稱她當時被東西壓住。家屬隨後聯繫了物業,物業稱馬上派人處理,但房門打不開。12月11日晚上六七點,死者家屬收到通知前往醫院。
報道又指,12月14日,家屬想讓有關部門給死者出具一份無責任證明書,並做一個遺體告別儀式,然後進行火化,希望死者能夠盡快安息,但有關部門首先需要對死者進行屍檢,弄清死者的死亡原因,但家屬認為,屍檢是對死者的第二次傷害,不能接受,拒絕屍檢。
律師介紹,無責任證明,即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即他殺還是自殺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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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死者屬非正常死亡,按照《殯葬管理條例》,殯儀館要見到公安機關調查後出具的死亡證明才能火化。該死亡證明要附有死因調查報告。而屍檢通常是調查死亡原因的手段之一。但律師分析,並非所有屍檢都需要屍體解剖才能查明死因。
律師提議:「死者家屬與警方溝通好,或者可以採用此高科技手段,在不對死者進行解剖的情況下,完整查明死因,為後續的案件辦理、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打好基礎。」
內媒《界面新聞》曾發文分析,事件的責任主體可能包括燃氣公司、開發商、物業、房屋所有人等等,具體責任需由法院或相關部門調查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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