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停車糾紛被打骨折拒私了 傷者憂對方為公職人員或致辦案受干擾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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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27歲的張女士,日前因店前停車問題與一對夫婦起爭執,遭對方毆打至骨折,構成輕傷一級。她拒絕對方提出的40萬元(人民幣,下同)私了要求,但她擔心涉事夫婦是公職人員,或導致案件辦理受到干擾。
警方表示,涉案兩人雖是公職人員,但已退休,此案已經刑事立案,有待檢察院批准逮捕。

《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張女士是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人,母親在臨河區經營零售店,由於車位緊缺,附近商戶都不願有外來車輛長時間停泊在店門前。

9月15日上午8時許,張女士和母親到店時,發現店門外停了一輛黑色SUV,張母後來開車外出辦事至中午11時半回店時,發現黑色SUV仍未離開。不久後,張母發現一位男子疑似黑色SUV車主,便讓對方挪車,結果對方反駁「我憑啥給你挪車!」。

閉路電視畫面顯示,張母開車回到店門口,將車斜停路旁後便直入店內,當時黑色SUV車尾箱處有一名女子疑在打電話,旁邊有一名男子。張母走出店後讓該男子挪車,結果對方聲稱她開車差點刮蹭到位於車尾的女子,並質問「是你們家車位嗎?」。

黑色SUV一方的女子突然掌摑張母。(華商報大風新聞)

張母表示是自家車位後,張女士走出店外並擋在其母親身前。雙方爭論期間發生言語衝突,黑色SUV一方的女子突然掌摑張母,男子隨即動手。張女士和張母被拉扯踹打,鄰居見狀上前制止,將雙方拉開。

後來,張母情緒激動手持店掃把追打對方,掃把被男子奪下。鄰居再次將雙方拉開。張女士全程未還手,張母在被掌摑、毆打後有揮臂還擊動作。

張女士和張母被拉扯踹打。(華商報大風新聞)

事發後,張女士和母親均受傷,被送院救治。《診斷證明》顯示,張女士脛腓骨幹骨折(右,粉碎性);腦外傷後綜合症。張母為頭部外傷後反應,頸部、胸部軟組織損傷。《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認定張女士構成輕傷一級。10月20日,張女士接受手術治療。

張女士與母親在醫院錄口供後,有中間人表示以3萬元私了,但被他們拒絕。當晚,她從家人口中得知,施暴者男子尚某和女子楊某分別被行政拘留12天及10天。

張女士透露,施暴者被拘留期間,有中間人帶話稱,尚某為市場監管部門的幹部,楊某為電力部門的幹部。尚某結束拘留後,曾向張女士家人協商稱要花40萬元私了。

《診斷證明》顯示,張女士脛腓骨幹骨折(右,粉碎性);腦外傷後綜合症。(華商報大風新聞)

張女士擔心涉事夫婦是公職人員,或導致案件辦理受到干擾。10月,她通過網絡平台投訴事件,引起關注後,警方以涉及到臨河區的輿情要求她刪除發帖,並稱紀委監委已介入調查,建議她等有關部門調查。

張女士解釋道,她聽說尚某和楊某雖然造成了她的輕傷一級,但還處於可刑拘和不可刑拘之間,她擔憂兩人得不到法律應有的處罰。

張女士被打成右脛腓骨幹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一級。(華商報大風新聞)

10月22日,一名自稱是警方工作人員向張女士稱,她在網上發布的閉路電視紀錄曾被剪輯,且公開了尚某和楊某的具體職務。目前,此案已經刑事立案,有待檢察院批准逮捕,但檢方一般對輕傷害案件不作批捕,「且尚某和楊某是主動投案的,你們雙方探討賠償,但沒協商下來」。

至於為何打人,該名工作人員稱,尚某認為張母開車差點碰撞到妻子楊某,本案事實層面上是清楚的,也有閉路電視畫面證實。他表示,涉案兩人雖是公職人員,但應該已經退休。案件正在辦理,具體細節不能透露。